國家質檢總局公布:復合木地板7家免檢 |
在國家質檢總局日前公布的2002年度國家免檢產品及其生產企業名單中,圣象實業(深圳)有限公司等廠家復合木地板企業的產品符合免于質量監督檢查(以下簡稱“免檢”)的條件,被授予免于質量監督檢查資格。 為鼓勵企業提高產品質量,扶優扶強,引導消費,國家質檢總局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產品質量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國發【1999】24號),制定了《產品免于質量監督檢查管理辦法》,規定對質量長期穩定在較高水平,執行的產品標準達到或者嚴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要求,經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連續三次以上監督檢查均為合格,具備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生產經營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和國家產業政策,經濟效益在本行業排名前列等條件的產品授予免檢資格。產品質量國家免檢制度于2000年8月正式實施。 產品質量國家免檢工作每年進行一次,由國家質檢總局公布當年度開展免檢的產品類別目錄,符合條件的企業自愿向所在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申請,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進行審查,國家質檢總局征求有關方面意見并按規定的程序進行審定后,向符合規定條件的企業頒發免檢證書,并向社會公布。獲得免檢資格的產品在有效期內免于各級政府部門的質量監督檢查。獲得免檢證書的企業在免檢有效期內可以自愿在免檢產品或者其包裝上使用規定的免檢標志。 在復合木地板免檢產品中,有圣象的強化復合木地板和實木復合地板兩種規格型號7個品牌的產品,除圣象外,獲得免檢產品資格的生產企業還有菲林格爾木業(上海)有限公司、樂山吉象人造林制品有限公司、上海匯麗地板制品有限公司、四川升達林產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安林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宜華企業(集團)有限公司。 文/大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