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副部長李干杰
中央編辦批準成立中國—東盟環境保護合作中心,是為了落實溫家寶總理在中國—東盟領導人峰會上對國際社會做出的莊嚴承諾,更好地促進我國與東盟在環境保護領域合作的重要戰略舉措,意義十分深遠。中國—東盟環境保護合作中心的主要職責是:負責涉及東盟框架下的環境領域合作事務;擬訂中國—東盟環境項目合作的規劃建議并組織落實;協調落實中國—東盟環境保護合作戰略研究工作;推進中國—東盟環保產業合作;開展相關交流合作等。
李干杰指出,我國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大國,在與東盟開展區域經濟合作時,堅持把環境保護問題擺在重要位置。近年來,我們已經在瀾滄江—湄公河國際開發項目、國際環境條法、東亞酸雨監測網等方面與東盟開展了密切合作,海洋環境保護、跨境生態安全、熱帶雨林保護、泛北部灣環境合作機制等方面的合作也在不斷深入。環保合作已經成為中國—東盟合作中重要的不可缺少的方面。中國—東盟環境保護合作中心成立后,要認真思考區域合作在推進環保歷史性轉變、探索環保新道路中的重要作用,不斷提高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深化合作,擴大成果,為我國構筑和諧穩定的地緣關系、實現和平發展的戰略目標發揮積極作用,做出應有貢獻。
環境保護部人事司副司長任勇宣讀了任命文件,中國—東盟環境保護合作中心領導班子成員及環境保護部有關部門負責人出席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