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理事長 曲格平
里約環發大會后,可持續發展戰略被各國廣泛認可。但是,真正按照可持續發展方式發展的國家還很少見,甚至可以說還沒有這樣一個完美的典型。不過,局部的、分散的個體典型正在大量涌現。
和誰對話?
曲格平,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理事長。1930年6月生于山東肥城,1976年后歷任中國常駐聯合國環境規劃署首席代表、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環境保護局局長,國務院環境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國家環境保護局局長。1993年至2003年兩屆被選為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委員、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1989年被聘為“世界資源報告”編輯委員會委員,1993年被聘為聯合國持續發展高級咨詢委員會委員,2001年至2002年被聘為聯合國可持續發展首腦會議秘書長名人小組成員,1994年至今被聘為全球環境基金高級顧問。
為什么對話?
6月20日至22日,聯合國可持續發展大會(又稱“里約+20”峰會)將在巴西里約熱內盧召開。本次大會將深入總結1992年里約環發大會20年來可持續發展目標落實情況,重申已有的政治承諾。我們想知道,20年前的里約環發大會取得了哪些成果?實施效果如何?我國發揮了什么樣的作用?從斯德哥爾摩會議到里約環發大會,折射出中國怎樣的變化?
對話人 曲格平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理事長
采訪人 中國環境報記者霍桃
點擊一
焦點關注 兩次峰會參會感受
關鍵思路 中國在環保上已經覺醒并在國際環境事務中發揮作用
記者:您先后參與了1972年斯德哥爾摩人類環境會議(以下簡稱斯德哥爾摩會議)和1992年里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會議(以下簡稱里約環發大會)。您認為兩次會議有什么不同?特別是中國代表團的表現有什么變化?
曲格平:1992年里約環發大會是人類環境與發展史上的一次盛會,有183個國家的代表團以及聯合國及其下屬機構等70個國際組織的代表參加了會議。其中,102位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親臨會場。前國務院總理李鵬應邀出席了首腦會議,發表了重要講話,進行了廣泛的高層次接觸。前國務委員宋健擔任中國代表團團長,我任副團長并參加了此次會議。
這次會議是繼斯德哥爾摩會議之后,環境保護領域規模最大、級別最高的一次國際會議。如果把斯德哥爾摩會議當成第一座里程碑,那么里約環發大會就是第二座里程碑。通過這兩次峰會可以看到人類在環境保護問題上發生的巨大變化。
一是認識的變化。在斯德哥爾摩會議上,發達國家振臂疾呼環境問題的嚴峻程度,而發展中國家的認識卻極其粗淺,大都未予回應。20年后在里約會議上,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都認識到了解決環境問題的緊迫性?;诠餐睦﹃P系,坐到一起進行合作。
二是找到了解決環境問題的正確道路。在斯德哥爾摩會議上,就環境污染談環境污染,沒能與經濟社會發展緊密聯系起來。20年后的里約環發大會著眼于協調環境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之間的關系,找到了環境問題的根源,是人類認識的一大飛躍。
三是明確了責任,開辟了資金渠道。斯德哥爾摩會議沒有提出有效解決全球環境問題的具體措施,而里約環發大會對此提出了明確的責權定義和治理費用。
比起20年前參加斯德哥爾摩會議時的狀態,中國代表團及中國的環境保護事業已經有了巨大的飛躍,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取得的成績有目共睹。我親身經歷和參與了這兩次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國際大會,感受頗深。1972年中國對國際上特別是西方國家重視的環境問題知之甚少。出席斯德哥爾摩會議的中國代表團成員共有60余人,卻幾乎無人了解環境問題。會議之前發放的一尺來厚的文件、資料無人問津。
每天晚上會議結束后,代表們都要聚集在一起討論會上談到聽到的問題,可人人都表示“不懂”。甚至在討論“酸雨”的問題時,大家根本就不知所云,對這個名詞感到十分詫異。只有我能夠簡單解釋說這是一種大氣污染,是因大量燃燒煤炭排放SO2造成的。當時,在會上引發激烈辯論的人口增加對環境的影響、工業化與城市化、環境保護與人權等一些重大問題,中國代表團都懵懵懂懂,不知如何表態。
在斯德哥爾摩會議上,中國代表團雖然對環境保護問題進言不多,但在一些國際重大政治問題上,如揭露美國侵越戰爭對環境的破壞、解決貧窮是發展中國家的當務之急、國際環境合作必須尊重國家主權、國家不分大小一律平等協商等,闡述了中國的主張,這些主張在會議通過的宣言中也大都被采納。
這次大會也讓我們認識到了中國存在的環境問題。1973年,全國第一次環境保護會議在京召開,中國的環境保護工作在一片空白中邁出了關鍵的一步。經過20年的艱難探索和不懈努力,中國的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了長足進步。我們不僅深切意識到作為發展中國家面臨的消除貧困和保護環境的雙重壓力,也明確了發達國家承擔的主要責任,更提出了迫切需要發達國家提供有關資金、技術援助的解決辦法。這些結論都經過了深入的調查研究和科學嚴密的計算。當時,發達國家集結成了“西方同盟”,而具有這樣清醒認識的發展中國家寥寥無幾,仍是一盤散沙,因此中國無疑承擔了重大的責任。
在里約環發大會召開前夕,為了凝聚共識、擺明立場,我國邀請了41個國家的環境部長在北京舉行磋商,盛況空前,在國際上特別是西方世界產生了巨大震動。在這次部長級會議上,發表了《北京宣言》,闡明了發展中國家對世界環境問題的共同立場和主張,為里約環發大會的成功奠定了基礎。特別是為改變發展中國家在國際舞臺上軟弱、被動、渙散的局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中國代表團出席里約環發大會與斯德哥爾摩會議的兩種不同形象,表明中國在環境保護上已經覺醒并行動起來了,正在國際環境事務中發揮積極作用。
點擊二
焦點關注 中國在里約環發大會上發揮的作用
關鍵思路 發揮協調作用,推動達成協議,為發展中國家伸張正義
記者:結合您的所見所聞,能否談談中國在里約環發大會上發揮的作用和產生的影響?
曲格平:當時,擺在世界各國面前的首要問題就是責任的劃分,特別是溫室氣體的產生,究竟誰來承擔主要責任。經過專家的反復論證、科學計算,最終得出結論:全球環境問題主要是發達國家造成的,特別是氣候變暖,是發達國家長期排放溫室氣體造成的。大會取得共識并通過《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相關文件,確立了“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
明確了責任就要尋求解決問題的辦法,也就是關于經費和技術的討論。本來,在第4次籌委會會議上,部長級代表已經對《氣候變化框架公約》、《21世紀議程》等文本取得了基本共識。大會只要在一些細節問題上進行磋商即可,最終成稿在各國首腦抵達里約之前定下來應該是不成問題的。然而,一些國家為了不承擔義務,提出了許多問題,有些問題經過反復討論仍然無法定論。
在高級官員會議上,我積極參與磋商。在部長會議期間,前國務委員宋健發言闡述了建立新的全球伙伴關系的5點基本原則,受到了歡迎和好評。在里約環發大會期間,我國與“77國集團”密切合作,以“77+1”的方式,共同提出立場和決議草案,成為會議南北談判的基礎文件。特別是當會議爭執不下、談判處于僵局的時刻,各方都要求中國發揮協調作用,推動達成協議。
一方面,中方代表團積極與“77國集團”溝通,達成了一致的合理主張,推動談判在符合發展中國家利益的基礎上達成一致;另一方面,美、歐、日等發達國家主動與我國進行小范圍磋商,將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的代表。我們在堅持原則的前提下,本著求同存異的精神,推動在資金、技術轉讓等重大問題上達成了協議。最終,會議達成共識:發達國家必須提供“新的、額外的資金”,以幫助發展中國家改善環境。這筆資金要求達到發達國家國民生產總值的0.7%,即每年大約為1200億美元。同時還規定,發達國家要以“優惠的、非商業性的”條件轉讓技術,即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清潔的和無害的環境技術。
可以說,中國代表團為里約環發大會的成功發揮了獨特作用。“77國集團”主席、巴基斯坦常駐聯合國代表馬克大使說,中國增強了發展中國家的聲音和力量;一些西歐、北歐國家代表表示,中國在整個里約環發大會中發揮了建設性作用。特別是李鵬總理出席首腦會議并發表重要講話,還分別與20多個國家領導進行了會見、會談,共商人類生存與發展大計。并就共同關心的重大國際問題和如何發展雙邊關系等深入交換了意見,取得了廣泛共識。有利于在環境與發展領域和其他國際事務中進一步開展國際合作,推動了中國同有關國家雙邊關系的發展,是我國又一次重大外交活動。
中國從維護和平、促進發展、推動建立公正合理的國際秩序、為子孫后代長遠利益出發,明確提出關于加強環境與發展領域國際合作的5點主張,受到了會議的高度重視和國際社會的普遍贊揚。許多發展中國家代表說,李鵬總理的講話站在當代國際關系的高度談環發合作問題,并且突出維護國家主權,為發展中國家伸張正義,說出了他們的心里話。
點擊三
焦點關注 對里約環發大會成果的評價
關鍵思路 可持續發展戰略被廣泛認可,發達國家沒有切實履行承諾
記者:1992年里約環發大會召開之后至今的20年間,國際環保合作發生了哪些變化?您如何評價會議成果的實施情況?
曲格平:從直接成果上看,里約環發大會通過并簽署了5個重要文件,即《里約環境與發展宣言》、《21世紀議程》、《關于森林問題的原則聲明》、《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生物多樣性公約》。其中《里約環境與發展宣言》和《21世紀議程》提出建立“新的全球伙伴關系”,為今后在環境與發展領域開展國際合作確定了指導原則和行動綱領,也是對建立新的國際關系的一次積極探索。
在里約環發大會的推動下,國際社會在可持續發展領域出現了積極的變化,具體表現在以下5個方面:一是《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生物多樣性公約》等諸多環境公約相繼生效。全球性、區域性、雙邊環境保護公約、條約和議定書不斷出臺,公約涉及的領域不斷擴大,有關公約正在實施,有的已經產生良好效果。
二是各國政府做了大量努力,將可持續發展納入本國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150個國家建立了相應的組織機構,2000多個城市制定了地方《21世紀議程》。
三是國際組織致力于可持續發展。聯合國于1993年成立了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審議《21世紀議程》在全球的執行情況。同時成立了以專家為主體的可持續發展高級咨詢委員會(我也榮幸地成為了其中一員),為聯合國秘書長處理環境事務提供咨詢、建議。
四是可持續發展的觀念逐步深入人心。世界人民環境意識大大增強,關心并參與環境保護的人與日俱增。里約環發大會之前,發達國家民間團體和非政府組織在推動政府重視環境方面起到了先鋒作用。在不足10年的時間內,民間環保組織已遍布全球。
五是國際社會總體上對各種環境問題的研究更加深入,政策措施日益具體化。在一些環境保護做得比較成功的國家,可持續發展領域法律不斷出臺,政策體制更加靈活。一方面,法律、政策和標準等不斷細化、發展和完善;另一方面,通過財政、稅收、生態補償、排污權交易等手段,調動市場力量,引導生產和消費模式的改變。
在里約環發大會上,資金、技術轉讓和機構設置3個關鍵問題的談判十分艱難。最終發達國家做出一定承諾,但在付諸實施的過程中還有許多不盡如人意的地方。比如資金問題,美國拒不接受0.7%的額外援助資金,發達國家對外援助資金(簡稱ODA)還在不斷減少。
我曾被聘請擔任全球環境基金(GEF)的高級顧問,這是一個獨立的國際機構?!稓夂蜃兓蚣芄s》和《生物多樣性公約》指定全球環境基金作為資助渠道,只有簽署相關公約的國家才有資格申請全球環境基金的資助。全球環境基金負責根據協議,管理和向各個發展中國家分配發達國際提供的這部分額外資金。我在擔任顧問期間看到,每年收到的援助資金僅為20億~30億美元,與規定的1200億美元差距很大。
里約環發大會后,可持續發展戰略被各國廣泛認可。但是,真正按照可持續發展方式發展的國家還很少見,甚至可以說還沒有這樣一個完美的典型。不過,局部的、分散的個體典型正在大量涌現。
1992年6月27日,我向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6次會議作了關于里約環發大會的匯報,并組織起草了《環境與發展十大對策》。它涉及我國實施可持續發展的主要方面,其中“實行可持續發展戰略、轉變傳統發展模式”被列為十大對策之首。《環境與發展十大對策》得到了國家領導人的認可,并由中共中央、國務院聯合轉發至全國推行。1994年,為促進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我國編制并發布《中國21世紀議程》。這是第一個國家級21世紀議程,公布了中國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行動計劃和措施。1997年我國把可持續發展上升為國家發展戰略,可持續發展成為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指導方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