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席鋒宇
2月4日,農歷初五。清晨7點半,記者來到北京市大興區香園路,見到兩位環衛工人正在清掃昨天燃放后的煙花爆竹碎屑。
“按說今天‘破五’放炮的人多,但是比起初一,今天的鞭炮聲并不多?!贝笈d區黃村鎮的環衛工人張師傅邊掃邊和記者說。張師傅6點半就得到位,他負責清掃的道路有500米。另一位環衛工人并不負責這片區,只是春節期間過來支援。
“今年比往年放炮的人減少了很多。往年,我都掃不動,得用勁兒拿掃帚往前推?!睆垘煾嫡f。
“爆竹聲中一歲除,春風送暖入屠蘇。”放鞭炮迎新春,在我國已經有兩千多年歷史,這也成為我國特有的民俗之一。這之后,我國的爆竹燃放在爭議聲中也經歷了從“消失”到“限放”的過程。然而,隨著全國各大城市近年來紛紛遭遇重度霧霾之后,對于重大節日燃放煙花爆竹讓空氣“雪上加霜”的埋怨也隨之而來。多數地方政府以政府令的形式倡導民眾少放甚至不放,但是,這種倡導的法律效力有待提高。
一邊是代表著中國特有傳統文化的民間習俗,一邊是建設生態文明中國的戰略目標,民俗和環保的矛盾讓爆竹的放與不放又進入了一個歷史的“拐點”。據記者了解,在今年年初多個省份召開的地方兩會上,許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都提出應立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建議。
的確,我們既是新鮮空氣的享受者,更是它的捍衛者。保護環境,人人有責。多地媒體報道,今年煙花銷售和燃放都比往年有所減少,這在一定程度上也折射出公民意識的提高,而公民意識的提高正是全社會養成法治思維的一個重要基礎條件。這或許為解決民俗和環保的矛盾提供了有力的法制土壤。
?。ㄔ瓨祟}:以法治思維處理民俗和環保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