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制日報》報道 湖北省武漢市近期發布該市有史以來最大的環保罰單——“某企業”廢水超標排放被罰121.5萬元。當地市民王先生幾次找有關部門要求公開企業名稱無果。武漢市環保局宣教中心副主任王勇接受采訪時稱,該企業生產的產品性質敏感,該局這樣做是為了保守國家機密。
環保局開罰單不點名
2013年年底,武漢市通過當地媒體發布該市有史以來最大的環保罰單——“某企業”廢水超標排放被罰121.5萬元。
王先生獲悉后,于2013年12月25日到該局網站上申請公開“某企業具體信息”。
今年1月17日,王先生收到了武漢市環境保護局的回復,稱被罰121.5萬元的企業為武漢市一家工業企業,鑒于該公司屬于不宜公開單位,有關其名稱、地址等具體信息不予公開。2013年3月12日,這家公司發生廢水超標排放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條的規定,依法處罰其121.5萬元。
王先生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應當主動公開,公眾應該知道該企業的名稱,以便于今后進行監督。
有政府工作人員對記者表示,不公布這家企業的信息也可能是為了讓企業更好地整改,這也是慣例。
稱系保守國家機密
據武漢市環境保護局環境信息中心工作人員介紹,這家企業的信息涉及到國家機密,所以不能對外公開。
記者發現,早在去年5月2日,武漢市環境保護局就首次通過媒體發布了這一信息。有記者詢問環保局工作人員,工作人員稱這家企業生產的產品性質敏感,不便透露。據該局發布消息稱,這家大型機械工業企業位于該市武昌地區,連續多年被環保部列入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名單。2012年七八月間,該企業就因總排污口出現廢水超標情況而接受過處罰。去年3月,該企業再次發生部分含有機物的循環水泄漏。
“既然連續多年被環保部列入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名單,為何信息不能公開?”王先生對此不解。
武漢市環保局宣教中心副主任王勇表示,這家企業雖被列入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名單,但名字不在公布的目錄之中。在環保局的官方網站上,也沒有公布對其行政處罰的決定書。因為這家企業生產的產品性質敏感,所以在發布信息的時候,該局決定不公開這家企業的名字,環保局絕不是為了給這家企業打掩護,而是為了保守國家機密。
>>學者 行政處罰不應屬涉密事項
武漢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莊漢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行政機關不得公開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關于例外的規定線條很粗,這也讓公開和不公開之間有了很大彈性。出于地方利益考慮,某些行政機關為逃避信息公開,很容易借此鉆空子,甚至讓可以公開的變成不能公開的。
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秦前紅則認為,行政處罰事項肯定不屬于涉密事項。行政處罰不會涉及企業的生產內容和商業秘密,企業生產的產品敏感不能作為涉密的理由。社會公眾有權了解行政處罰是不是嚴格,執法是不是有法定依據,執法效果能不能警示其他違法對象。
(原標題:環保局稱不點名是保守國家機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