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鄧琦)北京市科委今天上午介紹,個人申請新能源車,自用充電設施將按“一車一樁”、“樁隨車走”的原則?!耙卉囈粯丁敝傅氖琴徺I人須承諾或確認已具備安裝充電設施,由新能源小客車生產企業或其委托的機構(4S店)負責“全過程組織管理”,包括組織使用者進行充電條件確認、設施建設等,并納入其售后服務體系;流程上,要求從用戶報裝到驗收接電全過程在22個工作日(一個月)以內完成。
“樁隨車走”指的是當新能源車的車位等發生變更,充電設施也將更隨車位發生變更。其他車輛無法在此充電設施上充電。
?。ㄔ瓨祟}:新能源車“一車一樁、樁隨車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