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杭春燕) 省環保廳昨日發布《江蘇省化工園區環境保護體系建設規范(試行)》,進一步提高化工園區環境保護門檻。
上述文件明確,原則上不再審批新設立化工園區;禁止在人口集中區、生態紅線區域、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基本農田保護區、清水引調河道沿線區域及其他環境敏感區域內設立園區;園區開發邊界與居住區之間設置不少于500米寬的隔離帶,之內不得規劃建設學校、醫院、居民住宅等環境敏感目標;園區集中式污水處理廠應建設二次污染防治設施,對產生的有毒、惡臭氣體進行封閉收集,并根據廢氣性質進行吸收或焚燒處理;園區集中式污水處理廠排污口應規范化設置,每個園區原則上只允許設立一個污水處理廠總排口。
文件提高了入園項目的準入門檻?;ろ椖康暮藴剩▊浒福┯墒≥犑屑耙陨贤顿Y主管部門實施嚴格的行業準入管理,新建(含異地搬遷)化工項目投資額不得低于1億元(不含土地費用、不得分期投入);凡未落實危險廢物合理利用、處置途徑的新建項目,一律不予審批;嚴禁新上感官差、毒性強、治理難度大的化工項目;“三同時”制度執行率、入區企業接管率應達100%。“三同時”,即建設項目中防治污染的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建設、同時投入使用。
另外,國控、省控重點污染源和園區污水處理廠總排口要安裝在線監控裝置、視頻監控系統和自動閥門。園區內所有投產(含試生產)企業應嚴格按《江蘇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試行)》(企業事業單位版)開展應急預案的編制、評估、發布、備案、演練,并做好與園區整體應急預案的對接。原則上,企業數量達50家以上的園區,其環保機構人員不得少于15人;企業數量不足50家的園區,環保機構人數不得少于10人。
?。ㄔ瓨祟}:我省提高化工園區環保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