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岳陽5月6日消息(記者莊勝春 付蕾)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近日,我國民間首個江豚保護機構——“岳陽市江豚保護協會”的一名成員,因涉嫌敲詐勒索被警方拘留。另一名成員也因涉嫌敲詐勒索,被警方在網上追逃。而就在幾個月前,他們還被報道于春節期間在洞庭湖堅持巡邏至深夜、被媒體親切稱為“江豚奶爸”。
公益“天使”涉嫌伸出敲詐“黑手”,讓人痛心。雖然事情的真相還有待進一步調查,但類似的民間公益組織亂象確已成為不可回避的社會話題。洞庭湖的“江豚奶爸”到底為何變了模樣?民間公益組織的蹣跚前行又需破除哪些瓶頸呢?
根據當地一位漁民的舉報,去年9月,他在洞庭湖上電捕魚時被岳陽市江豚保護協會隊員發現,經過求情,對方沒有將其立即交給執法部門。第二天,協會成員李某某要求他給1萬塊錢,并表示“以后不會為難你的,下次對你有好處”,于是成交。
今年3月22號,李某某因涉嫌敲詐勒索被岳陽縣公安局拘留。據媒體報道,李某某承認收了漁民的錢,但卻是漁民“為感謝自己”自愿提供的經費,而且他將這些錢用于車輛修理和加油。他特別說明,車是自己的,一直無償用于江豚保護工作。
昨晚,岳陽縣公安局方面向記者通報了案件最新進展,但沒有透露更多細節。
劉警官:在4月22日的時候,當時他不是在刑拘嗎,(那天)就已經經過檢察院逮捕了。
而在民間環保圈,此事引發的爭議不止于敲詐勒索。去年9月30號,岳陽市江豚保護協會原副會長何大明成立了名為“岳陽市洞庭湖水上廢棄物清潔志愿服務隊”的新組織,李某某也在沒有退出岳陽市江豚保護協會的同時加入了這一組織。今年3月8號,岳陽市江豚保護協會發布決定,開除何大明會籍,稱其“違法亂紀”行為包括:打著協會旗號為其個人募捐,對巡邏隊員和漁民敲詐勒索等。
有公益界人士表示,由于兩支隊伍都在洞庭湖從事環保工作,競爭讓關系惡化,“內訌”等傳聞不絕于耳。因此也有人質疑,岳陽市江豚保護協會是在構陷李某某等人。
對此,岳陽市江豚保護協會會長、媒體人徐亞平昨晚接受記者采訪時堅決否認。
徐亞平:證人指證他(李某某)收了錢,公安找他問話的時候他馬上就承認了,再后來好像也招出了何大明。公安也同樣可以刑拘他嘛!之后,何大明就不見了。
岳陽縣公安局昨晚向記者證實,何大明現在確為網上追逃人員。
警官:公安網上可以查,這個如果您跟他有聯系的話,您最好是叫他自首比較好。
記者:由頭是什么有嗎?
警官:敲詐勒索。
記者:什么時候被通緝的?
警官:今年的三月份。
評論普遍認為,此事暴露出民間環保組織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管理缺失的問題。對此,徐亞平表示,他當年之所以吸納包括何大明在內的一批沒有受過教育的漁民成為志愿者,看重的是他們對于水域的了解和水上行動的能力,但有利就有弊,對于志愿者的行為,難以全面監管。
徐亞平:協會有這種結構的人參加,他是好事,他也是壞事。不好的方面,他就是,沒有受過教育,就不懂法。這種民間組織又沒有政府的撥款,不能對志愿者有任何報酬,所以我們這個協會他就出問題,何大明和李某某他就背著協會、背著漁政在洞庭湖敲詐了一些人。漁民告狀很正常啊,不下二十個人舉報他。公安調查也很正常嘛。
近年來,民間公益的崛起在為公益事業注入新鮮血液的同時,部分公益機構也給公眾留下了不透明、不公開、不規范的印象。還有專家表示,目前我國法律法規對公益機構的規范剛性不足,缺乏對違反規定的有效懲戒措施。北京師范大學公益研究院院長王振耀昨晚在接受新聞縱橫采訪時表示,政府對于民間公益組織的監管,要變“嚴進寬管”為“寬進嚴管”。
王振耀:應該是寬進嚴管,如果出現這種不規范行為,一方面越過法律的起訴,另一個這個組織不規范。有一個審核機制,每年有一個年檢,這個組織如果有投訴,這個年檢就很可能過不去,得整改。
王振耀還指出,從江豚協會一事可以看出,提升保護類組織的專業化非常重要,同時,還須通過制度建設,實現執法機關和保護類組織的良性互動,避免為公益組織行動時留下尋租空間。
王振耀:包括江豚得有證明,專業化的我是做這個的,得需要專業知識,不能說愿意就行,必須讓他接受一定的訓練。像這些保護類的要有行動的時候,不能說我是一個志愿者我就可以對漁民對其他人提出一種強制性的要求,現在官民積極互動方面往往是這個機制沒有形成,兩邊可能有一點弄得躲躲藏藏,或者這邊行動的快,那邊行動的慢,有時候結果造成政府和民間都受到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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