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佳 盧志堅
4月30日,江蘇省常州市新北區檢察院聯合公安機關、環保部門在案發地調查取證。芮東生攝
本報訊(記者戴佳 盧志堅)化工企業為追求“利潤最大化”,將固體廢料直接埋入地下,任由其污染土壤及水源。今年2月,環保執法人員從江蘇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車間地下挖出固體廢料60余噸。4月3日,江蘇省灌云縣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污染環境罪對該企業4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捕決定。
這起案件的快速辦理得益于由檢察、法院、公安、環保等多部門參與的環境執法司法聯動協作機制。
2013年初,常州市檢察機關依托環保聯動執法中心,在江蘇省率先打造集環境公益保護行政、民事、刑事三位一體的“檢察引導、聯動執法”一站式環境維權新模式。很快,在江蘇省檢察院的部署下,全省檢察機關積極會同當地法院、行政執法部門,合力打造環保執法司法聯動工作機制。
據了解,江蘇省檢察院與省環保廳每季度召開一次聯席會議,除互相通報工作情況外,對于案件辦理過程中所涉及的專業性問題及時溝通,爭取對有關專業問題達成共識,督促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行政。
去年以來,依托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相銜接工作機制,江蘇省檢察機關不斷健全以信息通報、案件移送為主要內容的銜接制度,常州、連云港市檢察院通過與公安、環保、國土、海關等相關部門召開聯席會議,對各自開展的打擊環境污染專項行動、相關案件的查辦情況進行通報,并對查處此類案件亟須解決的問題充分交流。
立足于辦案,江蘇省檢察院與法院建立污染環境優先辦理、快速辦理等工作機制,聯合會簽文件,要求全省司法機關發揮刑事司法職能,依法嚴厲打擊環境污染犯罪行為,強化環境保護行政案件的法律監督,依法辦理環境污染公益訴訟民事案件。為了提升資源環境案件專業化辦理效果,全省逐步建立了資源環境案件集中管理機制,目前各市檢察院已指定與法院集中審判相對應的1至4個基層檢察院集中辦理資源環境類犯罪案件。
在不斷健全完善各項工作機制過程中,江蘇省檢察機關嚴厲打擊環境類刑事犯罪,斬斷危害生態環境職務犯罪,取得顯著成效。據統計,2013年至今年3月,全省檢察機關共受理審查逮捕污染環境犯罪案件18件41人,批準逮捕13件29人;共受理審查起訴污染環境犯罪案件31件85人,起訴14件61人;共查辦發生在環保領域的職務犯罪51人,其中貪污賄賂案件43人,瀆職侵權案件8人。
目前,江蘇省檢察機關正在開展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切實防止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的情形發生。
(原標題:江蘇環保聯動構筑生態保護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