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武漢5月20日電 (記者廖君、李勁峰)武漢市即將出臺鼓勵新能源汽車的新政策,其中明確單位及個人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按國家補貼標準的1:1給予地方配套補貼。目前,國家財政對純電動乘用車補貼最高為6萬元,這意味著,在武漢市內購買新能源小汽車最高可獲12萬元補貼。
武漢市政府常務會日前審議并原則通過鼓勵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示范的若干相關政策,其中明確新能源汽車將免收城市道路橋梁隧道車輛通行費,免費在指定公共充電設施場所充電,在市內行駛時不受尾號限制。
武漢市屬于國家“十城千輛”示范工程推廣試點城市,目前全市示范推廣新能源汽車數量為1141輛,大多集中在公交車領域,個人擁有的新能源乘用車幾乎沒有。為此,武漢市計劃在未來一年內,鼓勵個人購買新能源汽車數量1000輛。
針對充電設施的“卡脖子”問題,武漢市將在現有4座大中型充電站和160多個交流充電樁的基礎上,計劃投入4430萬元建設1280個充電樁,同時明確在城市新建小區和公用大型停車場需按20%的比例規劃和配置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統一智能充電管理服務平臺,幫助克服“里程焦慮”障礙。
此外,武漢市還將把新能源汽車納入政府采購范圍,規定政府公務、公交等公共服務部門更新或新增車輛的50%必須采購新能源汽車,遠城區新增出租車輛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車。這些鼓勵政策將于5月底正式實施,試行期將至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