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記者劉懷宇)22日,廣州市環保局公布了2014年第二季度行政處罰信息,共有17家企業或單位被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收到了市環保局開出的罰單。其中包括已經上市的國內洗滌用品大型骨干企業廣州浪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還有南方堿業、中山大學附屬第三醫院等單位。
浪奇實業大氣污染超標被罰8萬
在此次公布的行政處罰案件中,共有5家企業因排放大氣污染物超標受到罰款處罰,罰款額在1萬元至8萬元之間,其中,罰款額最高的是廣州市浪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為國內洗滌用品大型骨干企業,此次收到市環保局開出的8萬元罰單。
據了解,浪奇公司被處罰的原因是其在正常生產情況下,經廣州市建研環境監測有限公司監測,磺化工藝尾氣排放口2013年9月16日排放的磺化尾氣中二氧化硫濃度為5784毫克/升;2013年10月16日二氧化硫濃度為2716毫克/升,均超過了其所執行的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規定的標準限值(二氧化硫≤850毫克/升)。
廣州市環保局介紹,大氣污染物超標類案件一般表現為當事人排放的廢氣中某些污染因子的濃度超過了國家或省規定的標準限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條、第四十八條的規定進行處罰,具體的罰款金額依據違法行為的性質、程序、持續時間、危害后果等的不同,可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市建委下屬單位被罰10萬
在此次公布的行政處罰案件中,被罰款最多的是廣州市中心區交通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其次受罰較多的是廣東南方堿業股份有限公司,分別被罰了10萬元和8萬元。
據介紹,本次廣州市環保局開出的5宗建設項目類案件,均屬項目未經竣工環保驗收即投入使用的違法情形,適用《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23、28條的規定進行處罰,最高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中大附屬第三醫院廢水超標
第二季度廣州市環保局發出罰單最多的處罰案例是水污染物超標,廣州斗原鋼鐵有限公司、南方醫科大學珠江醫院等單位水污染超標,收到罰單。其中處罰數額最高的為中山大學附屬第三醫院,受到56866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據介紹,該院被處罰的原因是在正常營業情況下,經廣州軍區環境監測站監測,總口排放廢水中pH值為3.96,超過了《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規定的標準限值(pH值為6-9)。
水污染物超標類案件一般表現為當事人排放的廢水中某些污染因子的濃度超過了國家或省規定的標準限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條、第七十四條的規定,可處應繳納排污費數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一單位違反輻射安全管理制度被罰2萬
此次因違反輻射安全管理制度被處罰的廣州市番禺藝煌洗染設備制造有限公司,因該公司自2012年11月擅自投入使用的Ⅱ類射線裝置XXN-2505型工業探傷X射線機尚未辦理輻射安全許可證的增項手續,被處罰款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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