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近期,深圳檢察系統通報了今年上半年深圳寶安區基層環保部門工作人員受賄案9件9人,其中,寶安區環境保護與水務局一執法員在執法大檢查時,甚至幫助企業主掉包了某公司的廢水處理設施排水口水質樣品,讓該公司的水樣順利“達標”。????
近三年,廣東省各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15宗重大環保系統受賄個案及窩案,究竟環保部門哪些工作環節易滋生“權力尋租”呢?從這15宗案件中看到,行賄動機多與獲取排污許可證等審批手續有關,行賄金額總數最高可至數十萬元。
行賄熱點類型
1
為辦理環評等審批手續
而行賄
案件數量:15宗受賄案中,10宗案件與環保企業資質“門檻”有關,涉及環評及排污行政許可的行賄案數量“平分秋色”
行賄對象:上至市環保局局長,下至區級執法支隊工作人員都有,比如涉及負責環評及環境執法監察工作的局長、科長或基層工作人員。
行賄金額:1萬-5萬元
具體案例:
A 為順利審批行賄5萬元
2007年,一家紡織企業準備進駐中山高平工業區,從事高污染的印染行業,為了“省錢”,保證順利通過環評和辦理環境方面的審批手續,該企業向分管此工作的中山市三角鎮環保分局局長蘇某行賄5萬元。
B 環評企業“打通關節”業務順利獲批
由于環評資質難拿到,有企業沒資質也做此類“買賣”。梁鴻禧開辦江門藍藝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為接到業務并使客戶環評報告獲批,找到時任江門環保局技術科科長的王成剛幫忙并在事后送上2萬元。王成剛明知報告不合格,仍審核通過。
分析:排污量不同,行賄價錢不同。行賄的好處是有可能免去購買幾百萬元的排污設備。當然過年過節仍要送錢送禮,花費甚至高于“買證”的錢,但可借此打通人脈。
2
為減免行政處罰
順利通過年審行賄
案件數量:15件案件都涉及此類案情
行賄對象:除區鎮環保部門執法人員外,還包括環保局分管環評及監察執法工作的相關負責人
行賄金額:3000-4000元/次5萬-8萬/年
具體案例:
不合格企業交“黑金”則免罰
深圳市南山區環保和水務監理所執法二隊原隊長李燕忠對于一些環保驗收不合格的企業,也接受請托,給予免罰甚至幫助一些污染企業辦理環保批文。其10年間收受的40?.7萬元“黑金”中,為企業違法減低行政處罰或辦理環保審批文件占據一定比例。
分析:受賄頻率不同,但統計起來,一個行賄人為減輕行政處罰或順利辦理到環保審批文件至少數萬元甚至數十萬元。但因此可以避免被要求停產整改。
3
為拿到廢水處理站等項目
而行賄
案件數量:4件
行賄對象:相關地市環保局局長或副局長
行賄金額:一次性付750萬-2000多萬元
具體案件
送上2000多萬 工程順利中標
2003年至2006年,時任東莞市環保局“一把手”的吳湛輝在主持投資總額數十億元的環保工程招標時,幫助投資商中標,多次收取中標單位巨額好處費。東莞市恒泰環保設備公司負責人賴洪中供述,自己當時一次性送給吳湛輝2000多萬元以示感謝,并約定項目投產后每年再付給吳湛輝600萬元。
分析:此類案件一次性付款至少百萬元以上,逢年過節送禮當然也必不可少。此外,還要給年供和紅利。但不到三年時間,有可能獲利2000多萬元。
案件共性
逢年過節送去年供和分紅
從多起案件來看,雖然行賄人一次付款“買證”、“買審批”的錢并不多,但為了維持關系,逢年過節送錢送購物卡必不可少。許利新任惠州市惠陽區環保局局長時,在幫助有關環保企業辦理業務等事務過程中,受賄共146.68萬元。相比此類錢款,許利新在任職期間違規收受禮金等違紀金額更多,共456.96萬元。但這只是“冰山一角”,涉及工業廢品受賄站等項目時,行賄人還要記得給“領導”送年供和分紅。
找基層人員打通環保部門各路人脈
想進入環保行賄圈,企業主也需要找個中間人,從3宗環保受賄案來看,中間人主要由市區級環保部門的基層工作人員扮演。
探因
為何青睞行賄環保部門?
紀檢部門:環保部門執法自由裁量權過大
近期深圳檢察系統通報了9宗寶安區基層環保部門工作人員受賄案。
事實上,多年前寶安區曾發生過相關案例。2004年至2010年10月,寶安區紀委曾到該區八個部門調查權力尋租問題。當時問題集中在區文化局和區環保局,但已有人投訴該區環保局某干部,反映該名干部由舉報人帶路到現場,檢查發現一黑電鍍廠,但該名干部向廠方索要了2萬元好處費,就沒有向區環保局上報關于黑電鍍廠的違法行為,黑電鍍廠未被查處。
如今,類似案情再次發生。紀檢部門認為,在對案件違法事實做出處罰決定后,環保部門執法人員依法有權選擇采用何種處罰措施,這就為執法人員創造了權力尋租的空間,有的執法人員為得到好處,就濫用手中權力,選擇性地給予當事人較低程度的處罰。此外,處罰額度可多可少。有的執法人員接受當事人走后門,就在法定幅度內從輕或減輕處罰。為此,權力尋租問題產生的原因是執法人員自由裁量權過大。
采寫:南都記者任先博 實習生 全超
南都制圖:陳芳
(案件資料來源:廣東省各級人民法院官方網站、通報案件信息、紀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