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8月3日訊 記者郄建榮 5家企業因環境違法近日分別收到環保部處罰1萬元的罰單。環保部表示,這5家企業被處罰的原因是未報告2012年度獲準登記新化學物質的實際生產或者進口情況。
這5家公司是,桐鄉波力科技復材用品有限公司、東工物產貿易有限公司、東莞信濃馬達有限公司、日星電氣(中山)有限公司以及甘肅山丹宏定元化工有限責任公司。
環保部表示,桐鄉波力科技復材用品有限公司環境違法一案,經該部污染防治司、化學品登記中心調查,現已審查終結。
環保部認為,桐鄉波力科技復材用品有限公司未報告2012年度獲準登記新化學物質的實際生產或者進口情況,違反了《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辦法》第36條有關新化學物質年度報告的規定。
環保部4月14日,向桐鄉波力科技復材用品有限公司告知其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作出的處罰決定。
環保部依據《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辦法》第44條規定對桐鄉波力科技復材用品有限公司罰款一萬元。
東工物產貿易有限公司也因未報告2012年度獲準登記新化學物質的實際生產或者進口情況被環保部罰款一萬元。
同樣,東莞信濃馬達有限公司、日星電氣(中山)有限公司以及甘肅山丹宏定元化工有限責任公司都是因為未報告2012年度獲準登記新化學物質的實際生產或者進口情況被環保部依據《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辦法》第44條規定罰款一萬元。
環保部要求這5家違法企業15日內將罰款繳至中央總金庫。“逾期不繳納罰款,我部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杯h保部說,該部委托相關督查中心以及企業所在省環保廳對5家企業改正違法行為和履行處罰決定的情況實施環境行政執法后督察。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部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杯h保部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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