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新聞 時間: 2014-08-21來源: 信息時報
昨日,記者從市環保局獲悉,為了做好汽車環保標志核發與實行非營運轎車等車輛6年內免檢政策的銜接工作,廣州出臺了新的車輛環保標志核發辦法:屬于免檢范圍的新車可以直接領取6年有效的環保標志,已領取環保標志的在用車輛在免檢期內無需額外領取環保標志。
根據《廣州市環境保護局關于六年內免檢車輛核發環保檢驗合格標志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屬于免檢范圍的新車(自出廠之日起超過4年未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的新車除外),在注冊登記后首次申領環保標志時,直接核發有效期為6年的環保標志。
已取得環保標志的屬于免檢范圍內的在用車輛(免檢期內發生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的車輛除外),在環保標志有效期屆滿后,在免檢期限內可繼續使用,直至免檢期限到期為止。若機動車所有人需要煥發環保標志,可直接到本市環保標志核發點按有關規定申請核發與免檢期限一致的環保標志。免檢期屆滿或不符合免檢政策規定的車輛,仍按照原來的規定核發環保標志。
熊佳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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