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山西省環保局近日確定對全省6個重點區域18個縣市進行環保集中整治,并將集中整治工作進展情況納入有關市(縣)的環保政績考核。
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的內容是:淘汰落后設施及工藝,取締土小企業,遏制違法建設項目。將集中整治那些沒有竣工驗收和不達標的企業,并對已達標企業進一步提高標準。加強城市(區)的空氣質量和水環境整治,如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場的建設和運行等。據了解,整治工作將到2008年6月底結束。
此次集中整治由重點區域的市縣政府組織進行,要把本地污染排放量大,環境影響嚴重的行業作為重點,明確這個行業的產業政策、環保政策、準入條件、發展規劃、項目布局等要求,提出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同時,要對轄區環境提出綜合治理方案,進一步改善轄區的環境質量。省和各市環保局對重點區域集中整治要全程參與,審核整治方案,召開有關市(縣)的工作會議,檢查、督促、協調分類處置措施的落實,對集中整治工作驗收總結,并將集中整治工作進展情況納入有關市(縣)的環保政績考核。
目前,山西省環保局已召集有關市(縣)開會并作出了具體安排,各市(縣)正在摸底排查,加緊制定工作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