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環保成本沖擊企業傳統思維
自2000年以來,國家環保總局不斷接到群眾對山西振興集團違規建設問題的舉報,2002年1月和2006年2月,環??偩?/a>先后兩次下發了責令停止建設的通知,2007年1月,環??偩?/a>通報的82個違法違規項目中再次包括山西振興集團電廠項目。然而振興集團對環保總局明確下達的一系列整改決定和要求并未履行,仍然施工建設,最終遭到了環保總局的行政制裁。
山西振興集團作為國家環??偩?/a>首家“問罪”的民營發電企業,它所遭受到的環保“紅牌”對于山西60%左右的民營企業具有同樣的警示意義。
據統計,截至2006年底,山西億元以上的民營企業達到450余家,從億元企業的產業分布來看,主要集中在煤、焦、鐵行業,共300余家,占到全省億元民營企業的60%以上,從億元民營企業地市分布來看,數量最多的是臨汾市,約有100家,占到全省億元民營企業的20%以上。
曾有專家指出,一些民營中小冶金、電力、焦化等企業之所以具有較大的競爭優勢,環保、人力等成本的低廉占有很大因素。由于中小企業資金的限制,在最初建設時生產工藝和設備上就存在先天不足,這為高污染和高能耗的產生種下了惡因,而原有環保政策的相對“寬松”又給這種模式的生存提供了可能,因此這種以犧牲環境而獲得更高利潤空間的經營方式,讓一些地方財政連年翻番的同時也讓當地環境日益不堪重負。山西省環保局局長劉向東說,長期以來,山西省治理污染最有力的手段就是罰款,但是最高20萬元的罰款對企業來講好比九牛一毛,而限期治理與取締的決定權都攥在當地政府手中,環保部門又直接受當地政府領導,在這樣的體制下,發展越快,污染越重便成為了一種無法根治的頑疾。
但是,自去年以來,污染企業的發展正在遭遇當頭棒喝,山西方面的措施似乎更加嚴厲。為建立長期有效的環保機制,山西省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減排指標作為全省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考核指標,并在《山西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中作了明確規定。另外,山西方面還制定出臺了《山西省黨政領導干部環境保護工作實績考核辦法》,將環境保護工作考核結果作為政府評先評優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據。
與此同時,從2006年開始,山西省環保、銀行、鐵路、電力、國土、煤炭、建設、公安等14個部門聯合行動,對環境違法企業采取“三斷”(斷電源、斷信貸、斷運輸)措施,從根本上加大污染企業的環境違法成本,使這些企業不敢違法、違不起法。
據統計,山西全省已對500余家環境違法企業采取了停貸措施,停貸金額達23億元,對500多家污染嚴重企業停止供電,對547家環境違法企業采取停運措施。今年4月份,太原市最大的民營企業美錦集團在建行清徐支行為一個新建的焦化項目貸款時遭到了拒絕。銀行方面的理由是,缺少環保局的審批文件,銀行不能辦理貸款。因為缺少環保審批文件而貸不到款,這對于從來都是銀行主動上門請求貸款的美錦集團來說還是頭一次。事實上,不僅是美錦集團這樣的大型民營企業遭遇了如此“待遇”,山西最大的國有企業太原鋼鐵公司等也均因環境違法行為遭到有關方面的處罰和制裁。
山西這些為數眾多的污染能耗企業如何在席卷三晉的環保風暴中求得生存,已經成為了他們的當務之急,這些企業長久以來一直漠視和忽略的環保問題如今不得不拿到生存發展的首要位置上來考慮。分析人士認為,無論是淘汰落后產能還是節能減排的專項檢查,使得高污染能耗民營企業置身于風口浪尖,節能、環保成本的大幅增加對民營企業的資金駕馭能力提出了嚴峻考驗,那些環保意識薄弱,沒有專項資金用來發展循環經濟的企業勢必會大批倒掉,但是以長久的目光來看,這不能不說是山西的一大幸事。(2b1)
記者: ■本報記者王秋君張華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