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財政重獎排名前移城市
本報訊(記者 張曉鵬)環保考核排名前移的城市會得到省財政的重獎!13日,記者從省環保局了解到,日前省環保局和財政廳已聯合制定了對重點城市空氣質量改善工作進行獎勵的具體辦法,退出全國污染最嚴重城市前五名的,主要領導將獲100萬元重獎。
獎勵辦法規定,對納入國家考核的空氣質量重點城市和我省考核的環境綜合整治城市中,積極開展工作,政府采取有力措施,空氣質量明顯改善,成效顯著,空氣質量指數位次前移的城市給予獎勵。具體為:退出全國污染最嚴重城市前五名的給予重獎,位次前移十名的給予特大獎。獎勵對象以對個人獎勵為主,主要為各重點城市的市縣(區)委、市縣(區)政府的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環保部門領導及有關人員、相關部門領導及有關人員、重點城市中對改善當地環境有突出貢獻的企業領導及有關人員。獎勵金額為:列入國家考核的,退出全國污染最嚴重城市前五名的獎100萬元,位次前移十位的獎勵200萬元;省里考核的11個重點城市及縣(區),退出全省污染最嚴重城市前五名的獎100萬元,位次前移十位的獎勵200萬元。對國家考核和省級考核不重復獎勵。省政府獎勵資金來源主要為省財政專項列支。獎勵工作從2006年的考核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