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張小磊,實習生黃曉航,通訊員嚴懷強、鐘奇振報道:“環保問題無小事,要從源頭防止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今后凡不合環保規定的項目,一律不予審批”。2007年全省環境影響評估工作會議昨天在廣州舉行。記者獲悉,今年廣東省將加強規劃環境影響評估工作,加強環評工作在環保事業中的影響力度。對十類影響到環保的項目今后將不再審批,果居民發現有這些項目上馬,可以向環保部門投訴。
“規劃環評的出臺非常適時,簡直就是雪中送炭,是及時雨,”國家環保總局環評司司長牟廣豐在會上說,長期以來,環評管理工作一直將重心放在建設項目上,但實踐證明這種偏重微觀的管理模式難以從根本上解決經濟社會發展與矛盾的沖突。因此,要將規劃環評作為環保參與經濟社會發展宏觀決策的主渠道,這是從源頭防止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根本選擇。規劃環評將重點評估以下幾點:有無足夠的資源支撐能力;有無足夠的區域環境容量;規劃的協調性;是否合理地精心設計產品結構等。
十類不再審批項目
■國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設的、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
■列入國務院清理整頓范圍,不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鋼鐵、電解鋁、水泥、電石、鐵合金、焦炭、平板玻璃、13.5萬千瓦及以下火電機組等項目;
■位于飲用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重要生態功能區以及生態環境敏感區等區域,影響生態和污染環境的項目;
■不符合城市總體規劃、環境保護規劃的項目;
■位于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內的項目;
■占用自然保護區試驗區,對當地生態環境造成破壞的,或建在自然保護區外圍地帶,但損害自然保護區內的環境質量和生態功能項目;
■原有設施污染物排放達不到國家和地方排放標準和總量控制要求,不能通過“以新帶老”、“以大代小”的措施實現“增產不增污”的項目;
■環境污染嚴重,產品質量低劣,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污染物不能達標排放的項目;
■在環境質量不能滿足環境功能區要求,無法通過區域平衡等替代措施削減污染負荷或沒有總量控制指標的項目;
■被明令限期治理的企業,以及“兩控區”污染防治規劃、珠江綜合整治、治污保潔工程和碧水、藍天計劃及主要江河、重點流域規劃中污染治理項目沒有按期完成污染限期治理任務的企業的新、擴、改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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