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裴 梅廣欣 記者 薛婧
本報訊2006年,哈爾濱市共出動執法人員7123人次,檢查企業2986家,立案查處違法單位131家。全市共對46家環境違法單位進行了掛牌督辦。專項行動解決了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有力地打擊了一批環境問題突出的違法企業,改善了哈爾濱市的環境質量。
2006年,哈爾濱市環保部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拉網式、地毯式的環保專項行動,采取“三查”、“四個一批”、“三完善”原則,嚴查環境違法問題,保障群眾健康。
從去年初國家環保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召開后,哈爾濱市就啟動了環保專項行動,主要集中整治松花江流域哈爾濱段沿岸化工企業,整治威脅飲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隱患,整治工業園區的環境違法問題,整治建設項目環境違法問題以及掛牌督辦的環境違法案件,以及噪聲污染專項整治工作。在要求企業自查自糾的基礎上,環保部門組成了57個檢查組,先后出動3940人次,對1820家企業進行了地毯式、拉網式排查,通過逐戶、逐項檢查登記,排查出167個主要環境問題。對53家省控、市控重點排污企業再次進行深入排查,重點“查”執行環評和“三同時”制度、限期治理、排污口規范化整治、環境安全隱患情況。
實施“四個一批”原則,重點整治污染企業。對存在問題嚴重的167家企業,按照堅決淘汰一批、著力改造一批、重點監管一批、限期治理一批“四個一批”的要求,采取不同形式予以重點整治。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和超總量指標排放的34家企業,實施了限期治理,并要求在限期治理期間采取限產限排措施。
同時采取“三完善”原則,確保長效管理。哈爾濱市開展環保專項已經有4年的時間,逐步強化了政府負責、環保統一監管與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機制,完善了聯合辦案、聯合執法、案件移交移送、責任追究制度,完善了政府監管機制。推行了企業環保承諾制、內部環保監督員制、向環保部門報告制,建立了企業內部環保責任制和應急工作機制,提高了企業的環境保護自律意識,規范了企業環境行為,完善了企業自律機制。哈爾濱市注重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健全了由環保干部、社區干部、群眾環保協管員組成的社區“三元”環境監管機制,在市區497個社區辦公室設立了環境信訪窗口,為每個社區配備了一名專職環保協管員,將環保包片管戶執法人員姓名、職務和聯系方式公布給群眾,使一些污染問題能夠及早發現、及時解決,完善了社會監督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