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更虎)
本報訊為加強電力企業污染控制,確保完成“十一五”二氧化硫減排指標,寧夏回族自治區環保局日前在電力企業設立環境監督員,并首先在銀川熱電有限公司、國電石嘴山發電廠、大武口發電廠、石嘴山發電有限公司等15家電力企業開展環境監督員試點工作。
銀川和石嘴山兩市是國家二氧化硫和煙塵控制重點地區,長期以來環境污染較為嚴重。自治區環保局提出,在企業內部建立健全環境監督員制度,實行職業資格管理,強化企業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責任意識,進一步加強企業內部環境管理機構和規章制度建設,明確企業內部環境管理責任制,建立和完善企業與環保部門溝通協調制度,設立企業環境管理總監和具有環境污染控制技術、專門知識與技能的環境監督人員。
自治區環保局要求,試點企業的環境管理總監由企業廠長負責擔任,或由企業廠長指派,全面負責企業的環境管理工作。同時還明確了企業環境監督員的基本職責、監督原則、監督范圍、監督制度、報告制度、培訓內容以及環保部門的監管任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