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震 高杰
本報訊江蘇省財政廳和江蘇省環保廳近日決定,從每年10%的省級環保引導資金中專門拿出3000萬元,用于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采取“以獎代補”方式,資助150個行政村重點開展的“清潔水源、清潔村莊、清潔生產”等重點工程。同時,全省各市、縣、區也要按照同樣比例,拿出相應的市、縣、區級資金,專門用于農村環境綜合整治。
今年初,江蘇省政府專門召開全省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現場會,明確了“十一五”要著力抓好的農村環境綜合整治任務。要求突出抓好水環境治理和飲用水源保護,堅持不懈地推進縣鄉河道和村莊河塘疏浚;集中整治農村環境臟、亂、差,強力推行“組保潔、村收集、鎮運轉、縣處理”的城鄉生活垃圾一體化處置模式,大力開展生態示范區和環境優美鄉鎮、生態村創建活動,2007年,力爭全省所有縣(市)全部建成國家級生態示范區。到2010年,再建成200個國家級環境優美鄉鎮和1000個省級生態村;大力發展高效、生態和安全農業;推進鄉鎮企業集中布局、集約發展。對鄉鎮化工、印染、造紙、電鍍等污染較重的企業進行集中整治。
為確保農村環境整治重點任務完成,省政府還明確了環保投入向農村傾斜的原則,按照“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建立“政府補助、部門幫助、社會贊助、農民自助”的多渠道投入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