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季英德)
本報訊為確保實現今年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目標,山東省將污染防治作為全省環保工作的重要任務,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實施“四個不批、三個限批”,確保實現減排二氧化硫7%和化學需氧量5%的目標。
山東省把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作為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控制新增污染源的關鍵環節來抓。去年以來,山東省環保局共審批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法律法規的建設項目501個,涉及總投資4501億元,拒批高耗能、高污染項目30余個,涉及總投資上百億元。
山東省要求,在建設項目審批中要堅持“四個不批”,即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堅決不批;對已無環境容量的地區,新上增加污染物總量的項目堅決不批;對飲用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重要生態功能區等生態脆弱及環境敏感區,影響生態環境和污染環境的項目堅決不批;對毗鄰居民區的化工等有環境風險的項目堅決不批。
為進一步完善環境影響評價的原則和程序,山東制定了企業限批、局部限批、區域限批制度,即對完不成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的企業、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有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企業要實行“企業限批”,暫停審批該企業除治污項目外的建設項目;對沒有環境容量的城區、開發區、工業園及主要河道沿岸一定區域等實行“局部限批”,停止審批有污染排放的建設項目;對兩年未實現《污染物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確定的削減目標的行政區實行“區域限批”,暫停審批該地區有污染排放的建設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