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5月1日報道,隨著生態旅游在我國日漸“升溫”,“五一”長假各地紛紛打出“生態旅游”的旗號吸引游人。然而在不少熱點景區,人們不難看到這樣的景象:數以噸計的垃圾正在不斷產生,游客亂寫亂畫、亂折花木、隨意攀登和踩踏等行為時有發生,一些保護區違規進行旅游開發……這些已越來越嚴重地威脅到生態環境的保護。
“生態旅游”,最早由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于1983年提出,它的本意是“以旅游促進生態保護,以生態保護促進旅游”。然而,現在的實際情況卻是,一些原本自然和生態環境極佳的地方,被開發成景點開放旅游之后,逐漸變得垃圾遍地、水聲不聞、鳥獸遁形,原本美好的環境被破壞。在我國一些打著“生態旅游”招牌的景區里,為什么存在著許多破壞生態的怪現象呢?
掠奪式開發,已成為不少景區的“通病”。生態旅游是一項科技含量很高的產業,但調查表明,我國的一些旅游開發項目缺少科學的規劃與管理,大多時候只考慮商業需要,熱衷于建設旅店、餐館、游樂等設施,而忽視環境保護。比如,列入世界自然遺產名錄的張家界,因大肆興建商業設施被聯合國遺產委員會出示紅牌;云南玉龍雪山景區因建索道大面積砍伐原始森林導致小氣候變化,使原本終年積雪不化的雪山出現了夏秋兩季雪山無雪。
此外,一些游客的不文明行為,也加劇了對生態的破壞。
生態旅游開發不應以犧牲生態環境為代價,這需要科學的規劃,嚴格的管理。對景區所在地的政府官員、開發商而言,一定要堅持“保護第一、開發服從保護、開發促進保護”的基本原則,推出真正的生態旅游產品,開展生態旅游;對游客而言,要確立生態保護意識,懂得善待自然——除了照片,什么都不帶走;除了腳印,什么也別留下。如此,生態旅游才能真正成為人與自然和諧統一的橋梁,才能促進自然保護區生態旅游產業的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