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市民反映,雙休日時,一些商場、超市經常搞促銷活動,使用高音喇叭做宣傳,放得很大聲,影響周邊居民休息,他想了解環保部門在這方面有什么措施?
南寧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解釋,按照《南寧市環境噪聲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在商業經營活動中,禁止使用高音喇叭等設備發出高噪聲。若違反這個規定,公安機關可以處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市民可以撥打12369或者12345投訴。由于這個問題在南寧市比較突出,下一步南寧市政府將組織力量對這方面進行綜合整治。
一位市民反映,一些露天燒烤引起嚴重的油煙污染,該如何投訴。南寧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為該市民“支招”:市民遇到油煙擾民的市民可向南寧市政管理局投訴,市政管理局可責令其改正,并處500元以下的罰款。
“廢棄的危險化學品,可不可以交由環保部門處理?”當日,一位市民咨詢了這個問題。對此,南寧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答復,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法》規定,危險化學品包括爆炸物、液化氣品、氧化氣有毒品和腐蝕品等等,在處置危險化學品時必須按照環保的要求,將處置方法報到環保部門,由環保部門到現場監督。
來源:廣西新聞網-當代生活報選稿:梁凱昌作者:盧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