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洪奕宜)市環保局將在重點污染企業優先開展循環經濟工作:水或大氣排污負荷占全市污染負荷80%以內的生產和經營項目或設施,在核發和年審污染物排放許可證時,清潔生產審核情況將被作為必要條件。這是記者從市環保局給政協委員的答復中了解到的信息。
去年“兩會”期間,市政協經濟科技委員會提交了“關于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把深
圳建成資源節約型城市”的提案。對此,市環保局表示將加快制訂《深圳市經濟特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規定》,在審查之后報送市政府審議。在企業層面,環保局將推進相關激勵控制型政策手段的實施,協助其他部門進行促進循環經濟體系建設初期的市場導向型政策措施的研究和制訂,重點開展以下兩方面的工作:其一是推進本市環保產品的綠色認證等政策手段的使用,其二是推動企業進行iso14000環境質量認證。
環保局還透露,將在重點污染企業的清潔生產強制審核領域優先開展循環經濟工作。在核發、年審有關生產、經營者的污染物排放許可證時,將清潔生產審核情況作為必要條件,推行下列生產、經營者實施清潔生產審核:一是水、大氣排污負荷占全市污染負荷80%以內的生產、經營項目、設施或其他污染嚴重項目、設施;二是使用有毒、有害原料或者在生產過程產生有毒、有害物質的;三是在飲用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二類海域環境功能區內產生污染物的生產、經營項目和設施;四是生產的產品在使用、消費過程中對環境有較大影響的生產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