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前日廣州再度被大片灰霾籠罩,能見度和空氣清潔度明顯變差。但市環保局監測網站上顯示,全市僅兩個監測點有“輕微污染”,總體質量為“良”。而同一時間,環保部華南科研所有關廣州PM2.5(直徑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顆粒)監測數據卻超過了世界衛生組織安全標準的6至近13倍之多!
那么,環保部華南科研所與廣州環保局數據“掐架”,誰是誰非?若以事實為依據,環保部華科所檢測出的PM2.5監測數據超過了世衛組織安全標準許多倍,空氣中有大片灰霾籠罩,能見度和空氣清潔度明顯變差,當然質量有問題;而且,這也符合市民的感覺。
但是,若按照環保部的規定看,就是市環保局的監測結果正確。廣州目前擁有三個監測站,可以監測PM2.5數值和臭氧。但目前市環保局的空氣質量日報中,僅包含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顆粒物(PM10)三項指標。那些影響空氣質量的PM2.5數值,人家根本就不監測,當然也不會公布,于是,空氣的總體質量就“良”了。這當然也不能怪市環保局,環保部就是這樣規定的。
那么,我們的空氣質量監測報告,是要符合實際,還是要符合規定?答案可能不需要爭論,應該是符合實際情況。如果符合實際而不符合規定,那么,需要修改的是規定,而不是讓實際符合規定。腳和鞋子,誰應該適應誰,這個道理并不難懂。
還好,《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向全社會第二次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最大調整是將PM2.5、臭氧(8小時濃度)納入常規空氣質量評價。當新的規定出臺之后,“掐架”也就會停止了。
現在有何辦法停止“掐架”?有兩個:一是讓市環保局也來監測和報告PM2.5數值,但廣州暫無此計劃,這卻讓人遺憾;一個是讓華南科研所服從市環保局,也不再監測和公布PM2.5數值,但就是他們自己愿意,恐怕也非人民之幸。 所以,作為環保部,還是要抓緊推行新的《標準》,讓《標準》符合實際情況,這不僅是個減少“掐架”的問題。
微博推薦 | 今日微博熱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