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張雋波)記者7月17日從省環保廳獲悉:為營造良好的投資發展環境,省環保廳決定調整下放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權限,包括10個行業50多個項目類別。
此次調整主要依照哪一級投資和經濟主管部門核準、備案、審批,哪一級環境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原則,對項目環評審批權限進行下放。下放權限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氣(煤層氣)、公路、紡織化纖、水利、輕工、城市交通設施、城市基礎設施及房地產、社會事業與服務業等10個行業50多個項目類別。
按照要求,有審批權的環保部門要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有關規定。建設對環境有影響的項目,不論投資主體、資金來源、項目性質和投資規模,應當依照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向有審批權的環保部門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實行備案制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必須在辦理備案手續后和項目開工前完成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報批手續;實行核準制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提交項目申請報告前完成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報批手續;實行審批制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報送可行性研究報告前完成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報批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