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北京12日訊 記者周芬棉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的通知》,進一步提高新能源汽車產業技術創新能力,加快產業化進程,報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近日聯合發布《新能源汽車產業技術創新工程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依《暫行辦法》,獎勵資金安排和使用將堅持“集中投入、重點突破”的原則,重點支持全新設計開發的新能源汽車車型及動力電池等關鍵零部件,支持新能源汽車整車項目(包括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燃料電池汽車)和動力電池項目兩大類。獎勵資金支持的新能源汽車整車和動力電池項目的技術指標將另行制定發布。
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將對擬支持項目在網上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暫行辦法》明確,各項目申報企業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弄虛作假、騙取財政獎勵資金的企業或單位,將采取加倍扣減獎勵資金、對社會曝光等方式予以懲罰。獎勵資金必須??顚S茫魏螁挝徊坏靡匀魏卫碛?、形式截留、挪用。對違反規定的,將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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