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閻志江萬靜
帥江,作為國內首例環境公益訴訟判例的人民陪審員,當時的身份是貴陽“兩湖一庫”管理局的副局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帥江已是貴陽市環保局的局長。在談及對當時這起案件的印象時,帥江稱,環境公益訴訟對于環保執法人員實在是一件頗為尷尬的事。
在了解到記者的采訪意圖后,帥江沉默了好一會才對記者說:“其實這起案件,真的沒什么可說,因為事實和證據都很清楚,沒什么可爭議的。但是它對我們環保執法部門來說卻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畢竟有環境公益訴訟,至少說明你執法部門的工作不到位,是讓別人來替你完成自己的本職工作?!?/p>
帥江在擔任此案的陪審員期間,是貴陽“兩湖一庫”管理局的副局長。被稱為“兩湖一庫”的紅楓湖、百花湖與阿哈水庫,是貴陽數百萬人口的飲用水源,其中,百花湖和阿哈水庫主要處于貴陽市行政區域內,紅楓湖的水域則分別由貴陽市、安順市和黔南州管轄。
2011年年底,剛滿40歲的帥江走馬上任貴陽市環保局局長。雖然是很年輕的環保局長,但是帥江的環保執法工作生涯已近20年。他畢業于云南昆明工學院環境工程系。從1994年開始就長期工作在貴陽市很多基層的環境保護監理站,對基層環保執法工作非常熟悉,也有很多獨到的見解。
談及首例環保公益訴訟判決,帥江坦陳:“我一直認為,環境公益訴訟一定是窮盡所有環保執法力量仍無法解決,才去發動的。如果環保公益訴訟頻頻發生或很輕易地提起,至少說明環保執法工作并未做到位?!?/p>
帥江介紹,這個案子讓當地的環保執法部門——烏當區環保執法局很受震撼。在庭審宣判后的當天中午,坐在旁聽席的烏當環保局工作人員,向坐在陪審席上的帥江說:“丟死人嘍!”此后烏當環保局一改往日作風,提振精神,整肅隊伍,頻頻發起各種環保執法活動。烏當區環保局還創新環保案件舉報獎勵機制,只要舉報人舉報的環保違法問題查證落實,獎金立馬打進舉報人的賬號上。目的就是為了快速有效地兌現承諾,同時也能很好地保護舉報人。
當記者問及如何看本案當中的“環保公益組織”,“你是否認為他們很愛挑事”這一問題時,帥江詫異地看了下記者,“怎么會呢?他們可是我們環保執法部門的眼睛和耳朵,我們看不到的環保案件他們能替我們先看到,我們聽不到的信息他們能替我們先捕捉到,這是在幫環保執法部門的忙啊。如果任由環保違法事件肆意發展,真到了引發群體性事件那種不可收拾的地步,最終承擔責任的還是我們執法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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