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24日電 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和《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家能源局近日取消或下放一批涉及能源領域的行政審批事項。
其中取消有5項:企業投資年產100萬噸及以上新油田開發項目核準;企業投資年產20億立方米以上新氣田開發項目核準;電力用戶向發電企業直接購電試點;電力市場份額核定;石油、天然氣、煤層氣對外合作合同審批。另有7項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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