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關于金湖路郵電宿舍噪音的問題,有市民在網上公開邀請市南環保分局局長到家中做客“休息”,該市民稱,附近喧鬧的酒吧,對休息產生了很大的影響,想看看局長能不能睡著,對此市南環保分局局長公開回復:深夜擾民問題由來已久,但監測結果均小于45分貝,結論為達標。
6月27日,關于金湖路郵電宿舍噪音問題的一則網帖被市民熱議,該居民稱,中聯廣場酒吧深夜擾民,小區居民多次反映,但收效甚微,“現在夏天來臨,夜潮等酒吧的低音炮直接穿透我們的居民墻和玻璃。”該居民說。
該居民在網帖中說,自己收到了不少關于噪音問題的回應,回復包括“已派人到現場處理”、“酒吧的音量監測器壞了,酒吧的后門工作人員忘記關了”等,居民在網上公開邀請市南環保分局局長到自己的家中“休息”一下,看看到底能不能睡著。
就此,該居民提出了質疑:“一、根據現行環保規定,酒吧等娛樂場所應該離居民區多少米?二、酒吧等娛樂場所應該做什么樣的隔音防護,現在這些酒吧的隔音措施有沒有達到規定的要求;三、如何對這些酒吧環保問題進行前期審核。”
隨后,記者聯系上市南區環保分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個問題確實有很長時間了,我們也到現場進行過監測,監測結果是達標的,而且我們在網上已經公開回復了居民的質疑。”
記者看到,以“青島市環境保護局市南分局局長”的名義,公開發布了對居民噪音質疑的回復。按照回復顯示,中聯廣場酒吧深夜擾民問題由來已久,造成這一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就環保部門的職責來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環保部門主要負責娛樂場所邊界噪聲必須符合規定標準等職責。《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22337-2008)規定了固定設備產生的噪聲排放標準。我局每年對近鄰金湖路的夜潮酒吧固定設備噪聲(低音炮等設備)進行監測,結果均小于45分貝,結論為達標。人為噪聲、車輛噪聲、煙花爆竹噪聲均不在環保局監管范圍內。
對于居民的質疑,有關單位回復說:“一、現行環保專業法律法規中對酒吧等娛樂場所距離居民區的距離無明確規定;二、現行環保專業法律法規中對酒吧做什么樣的隔音防護無規定,但酒吧設備噪聲經處理后要達到規定排放標準;三、目前中聯廣場內夜潮酒吧、vivi酒吧、大家樂歌唱廣場已辦理環保審批手續。目前,對娛樂場所的管理主要依據《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對中聯廣場內的酒吧,需要各職能部門按照規定各負其責?!?/p>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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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酒吧低音炮吵得夜不能寐 市民邀環保局長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