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樂清灣位于溫州、臺州交界處,被稱為金色海灣,但它的水質每況愈下。2012年環境公報和海洋漁業部門監測顯示,樂清灣海域為劣四類海水。
昨天,記者從省環保廳了解到,《樂清灣污染綜合防治方案》基本定稿,即將報省政府批準實施。據該方案,浙江擬在樂清灣區域實行最嚴格的水環境保護制度,目標是到2017年,樂清灣區域污染得到有效整治,水質有所改善。
整治期間,樂清灣區域將執行“五個一律”的最嚴環境監管措施:對超過納管排放標準排入污水處理廠的企業,一律限期整治;對沒有達標、直接排放的企業一律停產整治;對沒有污水處理設施、也沒有接入排污管網的企業,一律關停;對違法排污、嚴重超標排放的企業,一律按最高限額進行處罰;對涉嫌環境犯罪的,一律由司法機關處置。
此外,在加快完成重污染高耗能行業整治提升、優化樂清灣區域產業布局和結構基礎上,2015年底前,該區域各類重金屬排放量將削減60%以上;2017年底前,在樂清灣全流域執行國家水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本報通訊員 晏利揚 本報記者 孫燕
(原標題:樂清灣將實施最嚴格環保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