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訊 記者凌越報道:今年3月19日,北京環保愛好者陳立雯狀告廣州市環保局行政不作為案一審勝訴,但陳立雯認為判決存在漏判并上訴至廣州中院,請求撤銷一審判決,發回重審。昨日下午,廣州中院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陳立雯是一名“80后”環保愛好者,2012年7月20日,陳立雯通過廣州市環保局網站在線提交多項信息公開申請:廣州李坑生活垃圾焚燒廠一期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全本;2006年6月至2012年6月期間,李坑垃圾焚燒廠運行期間煙氣排放檢測數據報告與飛灰、爐渣產生和處理數據報告;李坑生活垃圾焚燒廠是否屬于廣東省重點強制性二噁英排放源等。
去年9月7日,陳立雯在超過規定的15個工作日期限后才收到答復,她認為廣州市環保局沒有依法提供其應當提供的數據和報告,還引用了已經廢止的法律文件作答復。
同年10月26日,陳立雯以廣州市環保局行政不作為將其告上法院。廣州越秀區法院一審判決廣州市環保局逾期答復的行政行為違法,而就其具體行政行為另行判定。陳立雯認為一審判決“所判非所請”,因次提出上訴。
陳立雯告訴記者,她從2011年2月開始向十幾個城市的環保部門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大部分都不能得到環評報告的全本,目前得到環保部門的答復中,或多或少都有問題。”編輯: 牟青
?。ㄔ瓨祟}:北京環保愛好者狀告穗環保局續:二審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