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聞網-西安晚報訊 (記者高雅 實習生劉夢雨)車間噪聲擾民、酸洗過程無廢氣處理設施、煤氣發生爐煙氣跑冒……因這些問題被環保部門責令停產,奉15萬元,西郊一家企業不服,將西安市環保局告上了法庭。昨日上午,未央區法院行政審判庭在灃東新城三橋街道辦事處公開審理該案,進一步宣傳有關治污減霾的環保法規。
原告公司:
請求撤銷行政處罰決定
昨日上午,未央區法院在灃東新城三橋街道辦事處內公開審理的這起案件,是一起典型的因環境污染引起行政處罰的案件。原告是位于西郊的一家鋼結構制造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因為不服環保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將西安市環保局告上了法庭。在場旁聽的上百人中,不少是來自環保系統的執法人員。
經查,2012年11月15日,西安市環境保護局對原告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兩臺煤氣發生爐煙氣跑冒嚴重,且無任何污染防治措施,廢酸未按照要求處理。環保局責令其限期改正,但時至2013年6月3日,原告仍未整改,遂于2013年6月4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原告公司停止生產,改正環境違法行為,并處奉15萬元。
原告公司訴稱,環保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依據事實不清,違反法定程序,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故請求法院撤銷由西安市環保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原告認為,環保部門沒有權威的檢測報告,缺乏有力證據,不足以認定其構成環境違法行為。
市環保局:
原告存在多項環境違法行為
針對原告的觀點,西安市環保局辯稱,經現場檢查,原告公司存在多項違法行為。一、原告的鋼構酸洗車間無廢氣收集處理設施,酸霧無組織排放;二、煤氣發生爐有煙氣跑冒現象,未安裝消煙除塵設施;三、旁邊的小區與該公司僅有一墻之隔,24小時生產所產生的噪聲嚴重影響周圍群眾,群眾曾多次舉報。
被告西安市環保局認為,原告公司存在多項違法行為,且予以警告之后并未作出整改,遂于2013年6月4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為此,環保局在庭審現場的大屏幕上展示執法檢查時的現場照片、檢查筆錄等證據。在庭審過程中,被告針對原告的起訴理由進行答辯,原告也針對被告提供的證據一一進行質證,雙方各執一詞。
原告公司請求法院判令撤銷該份行政處罰決定,并由西安市環保局承擔訴訟費用,被告西安市環境保護局則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維持處罰決定。至昨日中午12時,庭審結束,審判長宣布擇日宣判。
庭審結束后,行政審判庭的法官李波針對該案現場開講,進行有關環境保護法規的法制宣傳。法官表示,環境問題目前已發展成為全球性問題,而該案恰恰是因環境污染問題引起的,希望通過公開審理、現場旁聽,呼吁大家全面增強環保意識,共同促進治污減霾,守衛頭頂的藍天不受污染。
(原標題:不服行政處罰決定 企業狀告市環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