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報道,北京市環保部門回應,目前家用電池已經達到國家低汞或無汞要求,可隨日常生活垃圾分散投放,無需集中回收。
家用電池真的可以與生活垃圾混合投放嗎?其他電池還需要集中回收嗎?記者采訪了北京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教授劉陽生。
劉陽生介紹,電池按照可否充電重復使用分為一次電池和二次電池兩大類型。一次電池不可充電重復使用,主要有鋅錳電池和堿性電池,如日常生活中的常見5號、7號電池。二次電池可充電重復使用,如手機和筆記本電腦上的鋰電池、通訊設施上的鎳氫電池等。
電池是否集中回收主要看對環境的危害,回收的價值和成本之間的權衡。
一次電池占我國電池使用量的80%—90%。2006年1月1日起,我國禁止經銷汞含量大于電池重量0.0001%(無汞標準)的鋅錳電池。目前市面上正規渠道銷售的一次性電池都是低汞或無汞電池,對環境的危害非常小。如果將這些分散的電池集中收集起來,收集過程所產生的環境危害,如燃油消耗、汽車尾氣排放等將遠遠大于這些電池直接進入環境產生的危害。
并且,一次電池在收集、運輸、處理過程所消耗的人力成本、藥劑成本和能源成本明顯高于其回收所產生的經濟價值。因此,對于老百姓日常生活中常用的一次性電池,可以與生活垃圾混合投放,視作一般的生活垃圾處理即可。
二次電池中的鎳、鎘、汞、銀等重金屬的含量太高,對環境造成的危害明顯,應集中回收后處理。
(原標題:五號七號電池不用集中回收(服務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