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北京與東京環保部門負責人就治理大氣污染等問題展開對話
國際在線消息(記者 王洋):據日本媒體報道,圍繞PM2.5所造成的大氣污染問題,中國北京市與日本東京都的環保部門負責人30日在東京舉行了專題討論會,就治理大氣污染的技術合作等問題展開了對話。
在當天舉行的討論會上,北京市環保局副局長方力表示,東京的大氣污染治理措施是北京的榜樣,相信雙方合作能取得眾多的成果。北京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還介紹了到2017年要將PM2.5減少25%的目標。作為具體對策,今后將采取減少煤炭使用量以及控制市內機動車數量等措施。
東京都方面的負責人則介紹了通過限制柴油車減少PM2.5等治理經驗。日本國立環境研究所地區環境研究中心主任指出,有必要通過各種方法制定廣泛的監管戰略。
據悉,2009年,北京市與東京都簽署了環保技術交流合作協議,東京都知事豬瀨直樹則根據該協議向北京市方面表明了合作意向。
日本在上世紀的經濟高速發展時期,也曾受到環境污染問題的嚴重困擾。尤其是在上世紀五、六十年代,重金屬污染所造成的環境問題集中爆發,使得日本一度被稱為“公害發達國家”。
在上世紀70年代,在東京一所中學內40余名學生遭受“光化學煙霧”污染,出現眼部、喉嚨疼痛的癥狀。這種光化學煙霧跟“霧霾”還不大一樣,指的是大氣中因光化學反應形成的有害混合煙霧,會對人體造成更大危害,而工業排放與汽車尾氣排放,則被認為是造成這種污染的主要“元兇”。1973年,日本發布光化學煙霧警報的天數曾達到頂峰,一年總計竟超過了300天。在當地出臺治理措施后,這一情況從80年代開始有所好轉,下降至100天以下,但直至2000年以后仍會因氣候條件等原因,在局部地區有所反復。
1962年,日本通過出臺相關法律,開始對主要工業地帶的工業粉塵排放進行限制,但卻未能考慮到電力與煤氣產業的硫磺氧化物排放問題,并沒有令整體情況出現好轉。1967年以后,日本又相繼出臺法律,擴大了監管范圍,并開始對機動車尾氣排放進行限制。1970年以后,隨著集塵裝置與脫硫裝置的開發和普及,工業排放所造成的污染問題得到了有效控制,截止到2010年時已經有99%的檢測地點的硫磺氧化物濃度達到了環境標準。
但這些舉措也并未使得大氣污染問題在日本銷聲匿跡。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日本又通過出臺相關法律,加大力度對機動車尾氣排放進行治理。與此同時,日本政府、企業和媒體近年來也在通過各種優惠措施和宣傳手段,呼吁人們使用對環境影響較小的小排量機動車或混合動力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