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個城市或區域成為首批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昨日,國家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改委四部委公布名單,我省合肥、蕪湖兩城市位列其中。
此前,四部委就曾公布“關于繼續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示范城市或區域須滿足條件包括:2013-2015年,特大型城市或重點區域新能源汽車,累計推廣量不低于10000輛,其他城市或區域,累計推廣量不低于5000輛;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務、物流、環衛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30%等。
今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標準也劃定。在純電動乘用車方面,純電續駛里程在80公里-150公里,每輛車補助3.5萬元;150公里-250公里,每輛補助5萬元;大于250公里,每輛補助6萬元。
此外,純電動客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客車推廣應用補助標準也相應劃定。
一直以來,國家級新能源汽車推廣,在我省始終以合肥為主,本次蕪湖入圍,意味著我省新能源汽車推廣發展開始“雙核驅動”。
蕪湖市科技局計劃科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蕪湖市前期將采取租賃推廣模式。將率先成立民營新能源汽車租賃公司。具體來講,實行一年一租,每月租車費為3000元/輛,由蕪湖市科技局補貼1000元;采用小時、天、月等中短期租車,計費細則還在制定,大體維持在200元左右/天標準。租車模式可以基本滿足政府及企業需求,個人租車一年2.4萬費用可能相對較高,因此蕪湖市將積極推廣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具體地方節能補貼政策,將在下月中旬出臺。(記者龔宇卿)
新聞附件
首批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名單:北京市、天津市、太原市、晉城市、大連市、上海市、寧波市、合肥市、蕪湖市、青島市、鄭州市、新鄉市、武漢市、襄陽市、長株潭地區、廣州市、深圳市、??谑小⒊啥际?、重慶市、昆明市、西安市、蘭州市;河北省城市群(石家莊、唐山、邯鄲、保定、邢臺、廊坊、衡水、滄州、承德、張家口)、浙江省城市群(杭州、金華、紹興、湖州)、福建省城市群(福州、廈門、漳州、泉州等)、江西省城市群(南昌、九江、撫州等)、廣東省城市群(佛山、東莞、中山等)。
(原標題:新能源車推廣城市合肥蕪湖兩市在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