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3日電 據能源局網站消息,近日,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近期重點專項監管工作的通知》(國能監管432號),部署重點開展的12項專項監管工作。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答記者問時表示,此次重點專項監管在監管范圍、內容及工作要求、方式、手段等方面都與以往有所不同,對于違法違規的企業,除了約談、通報、稽查、處罰、督促整改等措施,還將采取區域限批、集團限批等手段,確保能源產業科學規范有序發展。
該負責人表示,此次開展的重點專項監管工作,在監管范圍、內容及工作要求、方式、手段等方面都與以往有所不同,具體體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其一,監管范圍更寬廣。國家能源局監管職責由電力監管擴展到了油氣、煤炭、新能源等各領域。這次重點專項監管以電力為主,并向其他領域進行了擴展。比如,能源項目審批簡政放權落實情況專項監管,重點內容包括電網項目、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火電項目、煤炭項目等四方面;電力企業大氣污染防治專項監管,重點內容包括自備電站、天然氣發電項目開工新建情況,煤改氣、新建天然氣熱電聯產項目氣源落實情況,供氣合同簽署情況,涉及非電領域。
其二,監管內容更豐富。由原來的市場交易監管、成本價格監管、輸供電監管、節能減排監管、電力安全監管和電力行政執法等,增加了對能源規劃、產業政策、行業計劃和重大項目實施情況的監管。
其三,監管要求更嚴格。這次重點專項監管突出強調針對性、規范性、可操作性、實效性。針對性,即直接針對簡政放權、節能減排、大氣污染防治、安全生產等實際問題,確定監管項目和監管任務。規范性,即嚴格按照相關制度要求,有序推進監管工作??刹僮餍?,即不搞面上普查,每項工作都選取重點省份、重點地區開展,力求簡、短、快。實效性,即切實解決好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制約能源行業科學發展的現實問題。
其四,監管方式更多樣。尤其強調深度監管,到村、到戶明察暗訪。除了采用收集資料、走訪企業、召開座談會等常用方式,還將更多采用明察暗訪等形式,深入一線實地檢查,了解和掌握更新鮮、更豐富、更準確的真實情況。
其五,監管手段更有力。對于違法違規的企業,除了約談、通報、稽查、處罰、督促整改等措施,還將采取區域限批、集團限批等手段,確保能源產業科學規范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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