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海洋局印發《海洋可再生能源發展綱要》 明確我國海洋能發展五項重點任務
南方日報訊(記者/鐘嘯)記者今日從國家海洋局獲悉,《海洋可再生能源發展綱要(2013年~2016年)》(以下簡稱《綱要》)已經印發?!毒V要》提出,到2016年,我國將建成具有公共試驗測試泊位的波浪能、潮流能示范電站以及國家級海上試驗場,為我國海洋能產業化發展奠定堅實的技術基礎和支撐保障。
據介紹,近年來,我國高度重視海洋能開發利用?!犊稍偕茉捶ā访鞔_將海洋能納入可再生能源范疇。國務院印發的《“十二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明確了包括海洋能在內的新能源產業的發展目標和重點方向,提出積極推進技術基本成熟、開發潛力大的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的產業化。財政部設立了海洋可再生能源專項資金,全面推進海洋能開發利用技術的研究、應用和示范工作,為海洋能產業化培育及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綱要》明確了我國海洋能發展的5項重點任務:一是突破關鍵技術,重點支持具有原始創新的潮汐能、波浪能、潮流能、溫差能、鹽差能利用的新技術、新方法以及綜合開發利用技術研究與試驗;二是提升裝備水平,重點開展發電裝置產品化設計與制造,優先支持較成熟的海洋能發電技術開展設計定型;三是建設海洋能電力系統示范工程和近岸萬千瓦級潮汐能示范電站等示范項目;四是健全產業服務體系,制定海洋能資源勘察、評價、裝備制造、檢驗評估、工程設計、施工、運行維護、接入電網等技術標準規范體系;五是在前期海洋能資源調查基礎上,重點開展南海海域海洋能資源調查及選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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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本頁責編:謝文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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