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應該為環境埋單
機動車主為尾氣排放買單,在國外汽車消費發達國家早已不是什么新鮮事。事實證明,通過稅收這個經濟杠桿來保護環境,效果是非常顯著的,不過在中國市場,由于汽車進入家庭的時間并不長,中國老百姓擁有汽車的比例也不多,因此,每一次汽車消費方面的稅費改革,都會引起輿論的強烈關注,有人擔心改革會影響中國車主買車的積極性,有人則擔心中國的車主將被這樣那樣的稅收壓榨干凈。像這次的環境稅,網上才剛剛傳出消息,就有車主將之比喻為汽車的“呼吸稅”,認為不斷增長的車主群體正在淪為國家稅收的“奶牛”,國家想擠奶的時候,抓住車主擠一擠,奶總是有的。
環境稅的本質是這樣的嗎?顯然不是的,我們現在使用的汽車,是以內燃機技術為核心技術的傳統汽車,它不僅需要消耗石油這些化石能源,而且無論技術如何進步,都會有相當程度的尾氣排放。姑且不說那些有害氣體的排放,全球汽車每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加起來都不是一個小數目,在地球環境越來越惡化的今天,車主有責任也有義務為地球環境的惡化買單。2009年底,圖盧瓦居民站在即將被海水淹沒的家園門口對全世界吶喊:“我覺得地球上每一個人都應該向我們說sorry。”那么今天,全世界的居民也都有理由要求,地球上的每一個車主都應該為保護地球環境承擔起自己的責任和義務,都應該對地球環境的惡化說一聲“sorry”。數據顯示,目前人類汽車和暖氣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已經占整個二氧化碳排放量的54%,減少汽車的碳排放,已經成為扭轉地球環境惡化的重中之重。
正是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國家對環境稅的啟動才提升到了整個國家戰略的層面,廣大車主為自己的汽車尾氣買單才凸顯了現代社會車主的責任和義務,環境稅不是所謂的“呼吸稅”,車主就應該為自己的行為給社會買單。
不過,車主對環境稅征收的擔憂并非沒有道理。在國外,政府征收的環境稅主要用于對環境的維護上面,而且,汽車環境稅的征收也根據汽車排量的大小分級征收,對于排放量大的大排量汽車,歐美日等國家都無一例外的課以重稅。但在中國汽車市場,國家目前對大排量車的限制并不明顯,無論是購置稅還是車船使用稅,對大排量車的限制力度都微乎其微,那么即將開征的環境稅,如果對大排量車的限制步入購置稅等汽車稅收的老路,那將是一件非常遺憾的事情。
另外,國內各級政府部門的財政稅收等各項支出并不透明,車主繳納的機動車環境稅能否用在環境保護上面,不僅考驗著政府有關部門的智慧和膽識,也炙烤著車主的社會正義感,如果政府征收的環境稅不是用在環境保護上面,那么這樣的環境稅,的確值得質疑。
什么招都無法讓大排量遁形
機動車環境稅征收需慎之
上周一度傳出北京將針對機動車開征環境稅的消息,據稱最終此稅將有望覆蓋至全國的機動車。從有關部門征收機動車環境稅的出發點來看,無可厚非。環境稅是以環境保護為目的,并借此對環境改善有切實影響的稅種。
然而,筆者比較納悶的是,已經開征的燃油稅、購置稅又何嘗不是基于“環境保護”的情況下開征的呢?在此情況下,與其多增一種稅種,在現有的稅種上進行改革不是更合理嗎?
按照有關部門的征收辦法,環境稅將根據汽車排量征收,大排量征收多,小排量征收少。這與燃油稅、購置稅的征收原則一致。也即誰對環境污染嚴重,誰就該付出更多的環保成本。此種征收辦法套用在其他工業上也許可行,譬如生產廠家,誰排污多誰就應該多納稅。然而竊認為,同樣的方法套用在機動車上卻未必行得通。
首先汽車是私人用的運輸工具,由于個體開車習慣的不同,因此汽車對環境造成的污染并不一定與汽車排量大小有必然關系。同是1.8l的汽車,a車主和b車主開,一個月的油耗都不盡相同,如果非要按照相同的排量來征收,那就有些不公平。同樣道理,有些人即使開小排量車,但是因為使用頻繁,相應對環境造成的污染就更為嚴重,那么按照“科學征收”的原則,是否應該繳納更多的環境稅呢?
其次,考慮到機動車過多,對環境的污染問題,筆者同意“誰污染多,誰就該繳稅多”的原則,卻并不贊同在燃油稅、購置稅之上,又增加一種同樣以汽車排量為基礎而征收的稅種。從環保角度,汽車購置稅、燃油稅都是對不同排量車所進行的一種征收方式。同樣的征收原則,卻有不同的征收名目,這無疑是多重收費標準。與其如此,不如將環境稅納入燃油稅范圍,一并征收比較合理。
稅制改革的指導思想之一便是簡化稅制,與其新增加一個名義上的環境稅,不如在現有的車輛購置稅和燃油稅做文章,只要這項稅種的出發點是以保護環境,控制污染的角度出發征收的,又何必額外增加多一種,并冠以“環境稅”稱之呢?
因此,還請有關部門慎之。當然,如何利益權衡并不是我們消費者關心的,消費者關心的是我們所繳納的稅,流向清晰、用途公開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