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理委托:客戶選擇貨運代理公司,簽訂代理委托書。
2、報港:貨運代理公司編制船舶單據資料到天津港業務處報港。
3、泊位安排:業務處與作業公司調度計劃聯系制定船舶計劃。
4、召開船前會:作業公司調度計劃員通知發貨人或其代理公司、召開船前會、簽定《港口貨物作業合同》、制定發貨計劃,辦理預付款手續,向港方貨運部門提供相關單證資料。
5、申請水尺作業:船舶靠泊前,代理公司向商檢部門申請水尺作業。
6、遞交裝船單證:作業前,代理公司向貨管班遞交裝貨單(下貨紙) 。
7、裝船:港方按船前會約定制定裝船計劃并組織裝船作業,貨方或代理公司按船前會計劃組織車隊集港發貨。
8、交接:港航雙方進行水尺等方式的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