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王碩)“京津冀、長三角和珠三角等區域將開展臭氧、細顆粒物(PM2.5)等污染物監測,開展區域聯合執法檢查。”昨天,環保部發布《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簡稱《規劃》)。根據《規劃》,“十二五”期間,全社會環保投資需求約3.4萬億元。
《規劃》明確“十二五”期間環境保護的主要指標,并提出要切實解決大氣、水、土壤等突出環境問題。在城市大氣污染防治方面,將在大氣污染聯防聯控重點區域建立區域空氣環境質量評價體系,開展多種污染物協同控制,實施區域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根據《規劃》,“十二五”期間,京津冀、長三角和珠三角等區域將開展臭氧、細顆粒物(PM2.5)等污染物監測,開展區域聯合執法檢查。“十二五”期間,參與空氣環境質量評價范圍由113個重點城市增加到333個全國地級以上城市,按照可吸入顆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的年均值測算,2015年地級以上城市空氣質量達到二級標準以上的比例要達到80%以上,而2010年這個數字為72%。
《規劃》要求,要積極實施各項環境保護工程,全社會環保投資需求約3.4萬億元。其中,優先實施8項環境保護重點工程,開展一批環境基礎調查與試點示范,投資需求約1.5萬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