秒讀新聞
本報北京8月29日訊 記者郄建榮 環境保護部新聞發言人陶德田今日向媒體通報2010年度及“十一五”全國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結果,國家確定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全面完成。個別企業在污染減排工作中存在突出問題,環境保護部決定對15家單位掛牌督辦。
陶德田說,與2005年相比,2010年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分別下降12.45%和14.29%,均超額完成10%的減排任務。
“經核實,仍有個別企業在污染減排工作中存在突出問題。”陶德田說,環境保護部決定,對污水處理設施無故不運行、長期低負荷運行、出水超標排放的7家單位實行掛牌督辦,責令限期整改。
這7家單位是,天津市天津創業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咸陽路污水處理廠、山西省太原市排水管理處污水凈化三廠(殷家堡污水處理廠)、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木里圖污水處理廠、江蘇省揚州市江都沿江匯同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河南省周口市鵬鷂水務有限公司(沙南污水處理廠)、廣西壯族自治區防城港市污水處理廠、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米東區污水處理廠。7家單位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務的,將暫停所在城市新增化學需氧量排放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
環境保護部同時對8家脫硫設施運行不正常、煙氣在線監測數據作假、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務的單位實行掛牌督辦,責令限期整改。
這8家單位是,內蒙古霍煤鴻駿鋁自備電廠、江蘇連云港新海發電有限公司、河南民權發電有限公司、河南能信熱電有限公司、湖南石門發電有限公司、廣東省東莞市三聯熱電廠、四川樂山海虹發電有限公司、甘肅西固熱電公司。
陶德田強調,對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