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香港12月15日電 香港《汽車引擎空轉(定額罰款)條例》15日起生效,以改善空氣質量、保障公眾健康。特區政府環境保護署當日上午在港島銅鑼灣舉辦宣傳活動,希望讓司機和公眾更多了解“停車熄匙”條例。
根據這項條例,除獲豁免的情況,司機在停車期間,不可在60分鐘內運作引擎合計超過3分鐘。此規定適用于香港所有道路,包括私家路和停車場。執法人員可向違規司機發出罰款通知書,要求其交定額罰款320港元。司機收到罰款通知書后,如果再讓車輛引擎在連續60分鐘內空轉合計超過3分鐘,執法人員可發出另一張罰款通知書。
條例列出多種豁免情況,例如從“酷熱天氣警告”、“黃色、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生效時間起至當天午夜;司機因“交通擠塞、交通意外、遵從交通信號或警員指揮”等交通情況而停車;因機械故障,司機無法阻止車輛引擎空轉;正有乘客上車或下車;在遇緊急事故或意外等情況時,司機必須讓車輛引擎空轉;運輸業和特定車輛的某些情況,例如出租車在出租車站內。
為緩解車輛引擎空轉所致空氣污染、熱氣、噪音滋擾和浪費燃料等問題,香港特區政府去年4月向特區立法會提交《汽車引擎空轉(定額罰款)條例草案》。草案今年3月5日獲香港立法會三讀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