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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體稱我國現有77個專門環保法庭多門庭冷落

            來源: 央視《新聞1+1》切記!信息來至互聯網,僅供參考2012-06-08 訪問:

              2012年6月5日,央視《新聞1+1》播出節目《保護環境的權利!》,據了解,現在中國其實已經有了77個環保法庭,問題是這些專門的環保法庭大部分都是門庭冷落,甚至無案可理,專家稱主要是環境訴訟存在取證難等問題。以下是節目實錄:

              《新聞1+1》2012年6月5日完成臺本

              ——保護環境的權利!

              主持人 勞春燕:

              大家好,歡迎收看今天的《新聞1+1》。

              今天是第40個“世界環境日”,今年環境日在中國的主題是一個問句,綠色消費,你行動了嗎?對于這樣一個問號我覺得很多朋友都非常自豪地點頭回答,是。因為他們不僅僅崇尚綠色消費轉變自己的生活方式,而且還為保護環境做了很多看上去微不足道但又實實在在地推動了中國環保進程的事情,比如說PM2.5。

              (播放短片)

              解說:

              今天“世界環境日”,國信辦也召開了新聞發布會,環保部以年度總結的方式公開發布了2011中國環境狀況公報,而在會后的答記者問環節,記者們的提問自然少不了那個敏感的數據。

              記者:

              吳部長您好我是中國日報的記者。

              記者1:

              我想請問一下吳副部長。

              記者2:

              有什么措施去解決這個新的污染物的排放?

              記者3:

              就是開展PM2.5監測并且發布數據。

              記者4:

              PM2.5的監測方面最新的情況進展怎么樣?

              解說:

              一個半小時的發布會,“空氣質量”一詞出現32次,記者七個提問三個是圍繞PM2.5,顯然談到環保PM2.5無法避開,而這樣一個專業術語從陌生變為人們日常生活,隨時都會提及的詞匯,對于中國的環保來說意義重大。

              去年冬天北京霧霾嚴重,有網友自拍照片上傳網絡,人們競相轉發互聯網會聚各個城市的照片,而在當時各地環保部門公布的空氣污染指數與大家對天氣的感受顯然存在著差距,沒有包含在空氣污染指數中的PM2.5,逐漸成為公眾判斷空氣質量的非官方標準。

              和網友的個體行動伴生而來的是公眾的要求將PM2.5納入國家空氣質量監測標準,并向社會公布的呼聲。很快環保兩次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PM2.5作為評價項目迅速被納入了空氣質量標準。今年2月國務院常務會議上還專門就環境空氣質量標準進行了審議,這也是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第一次就一個部門的相關標準進行審議。

              環境保護部副部長 吳曉青:

              我們已經明確第一階段實施的74個城市,496個監測點位要在2012年10月底前,完成空氣質量自動監測設備的安裝,并開展試運行,在12月底前開始對發布空氣質量的監測數據,并且我們鼓勵有條件的城市(地區)先行開展監測,并發布信息。

              解說:

              目前北京、廣州、上海等33個地方已經開展了監測并發布信息,不單單在大城市就連二三線的小城市也加入了發布監測信息的集體行動。自6月1號起河北省石家莊、唐山、廊坊、張家口等七個具備PM2.5監測能力的城市都開始向社會發布小時監測數據,民眾也可向當地環境監測網站  查詢相關數值。

              本臺記者 童盈:

              全國地級以上的城市空氣質量達標率在89%,看上去非常令人滿意的數字,不過吳部長也在會上介紹這是沿用了咱們國家舊的空氣質量標準,新意的標準是要從2013年才開始推行。

              解說:

              今天面對還算不錯的數據人們也在擔心,明年還不會達到這樣的水平?從部門推動到部門落實,PM2.5事實上已經成為公眾參與環保的一個標志。今天出版的《人民日報》也求證了眼下公眾圍繞PM2.5監測點選址的四大疑問,顯然這個起源于民間的環保話題,注定還會延續它的熱度。

              勞春燕:

              PM2.5能夠成為國標意義十分的重大,用一個話來形容,它證明了一個道理,那就是圍觀改變中國,關注就是力量,那說到圍觀和關注環保事業,我們發現有越來越的人用更加技巧和理性的方式投身到了推動環保進程的事情當中。來看幾張照片,2009年的11月份廣東番禺的業主簽名反對建造垃圾焚燒廠,2011年的3月南京大伐梧桐樹市民想出了一個很有藝術的辦法,用綠絲帶系在了梧桐樹上,表達他們對梧桐樹的珍愛之情。再來看2011年7月,武漢沙湖慘遭侵蝕,網友們在水中舉牌抗議,發出了內心的呼喊“市長,沙湖不能夠填”。這些照片這些行為似乎有點像行為藝術,像這樣的事情放在20年前是讓人難以想象說今天的新聞,大家也可能已經注意到了,在今天的環保部的發布會上,發布了2011年的中國環境狀況的報告,這已經是第23份環境狀況的報告了,第一份報告是在1989年時候發布的,這20多年的時間里,中國的環境狀況有了哪些改變?中國公民對于環保的認識他們的角色又有了什么改變呢?我們馬上就來連線《世界環境》雜志社的社長賈峰先生,賈先生您好。

              (視頻連線)

              《世界環境》雜志社社長 賈峰:

              觀眾朋友好。

              勞春燕:

              您一直非常關注環保事業的進展,據您的觀察這20多年的時間,中國公民在環保的意識上包括他的參與環保的激情、熱情以及行為上有一些什么變化嗎?

              賈峰:

              在過去的20多年的時間里邊,中國觀眾的環境意識應該說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比如1997年我們國家第一次頒布47個城市的空氣質量周報,不是大家看到的日報,周報就是過去一周城市空氣質量的一個平均值,在那個時候公眾對環境問題沒有什么太多的興趣,我們在公布周報的時候還要做很多的解釋,然而到了2000年我們就開始了空氣質量日報的工作,到今年按照國務院的要求開始試點在一些城市進行PM2.5試點的工作,從三個階段的發展過程,其實公眾在里面扮演了非常關鍵的角色。換句話說環境保護接地契能夠知道公眾的這樣需求,同時滿足公眾對環境的要求,而且能夠在政策制定過程中能夠讓公眾的要求規范化,上升到法律的角度應該說體現了我們國家在環境保護工作中的一個特別的建設性的做法。

              勞春燕:

              剛才您提到了在很多年前,環境質量的監測周報、年報也好、日報也好,大家都不怎么關心覺得太專業了,你看現在PM2.5那么專業的詞匯現在大家都把它變成了流行語了,當成了熱詞了,為什么會有這么大的轉變,您怎么看待公眾在環保事業這種熱心上,對于推動咱們國家環保進程會發揮什么作用?

              賈峰:

              就像我剛才曾經說過的,其實我們今天是1972年斯德哥爾摩人類環境會議40周年,1972年斯德哥爾摩人類環境會議其實又和兩年前1970年一次環境運動是相聯系的,那是一個震驚世界的地球日的公眾環境的運動,換句話說,從那個時候開始,歐盟發達國家包括國際社會包括像中國這樣的發展中國家都開始了一個環境保護的進程,所以公眾是環境前進的動力和它的力量,說到PM2.5中國公眾對環境這么關注,我覺得和過去20多年和30年的改革開放是有關系的,比如第一經濟的發展階段不同了,第二生活水平提高了,第三公眾的環境知識、環境意識提高了,環境意識提高的一個重要方面不僅滿足對環境知識的了解,而且還要想采取一定的行動,用自己的行動來為環境質量的改善做一份貢獻。

              勞春燕:

              所以關注環境,因為環境本身就是歡呼到我們每一個公民的深村、生活的環境,跟我們的切身利益是相關保護環境不僅僅是公民的一份責任,同時也是公民的一份權利,那么說到這里問題又來了,假使PM2.5超標了,假使就在您居住的城市里,就在您家邊上河流被污染了,您會怎么做呢,您是向環保部門去投訴,還是說像媒體寫信,向媒體反映情況,還是說發微博,還是您會跑到法院去打官司呢?

              (播放短片)

              解說:

              污染事件頻發,但是那些污染的受害者能依法提取訴訟維護自己的權利嗎?今年5月23日,由北京《自然之友》及“重慶綠色志愿者聯合會”共同向云南省陸良化工實業有限公司提起的環境公益訴訟,盡管只是進行了庭前質證,但依然被輿論鑒定的認為是一個里程碑式的案件,他們能勝訴嗎?

              自然之友理事 李波:

              當時政府里面的人對我們的做法還是不太理解,當時關系還是有強,廠里面派了很多人在鉻渣堆前前后后到處都設了崗,很難接近這些地方,我們的公益律師后來被他們跟上以后,廠里面的人出來把我們的車叫停了把我們的律師從車上直接就拽出來,有一位同事從車里邊直接摔到地上。

              解說:

              回顧兩個民間環保組織的此次訴訟,首先難在取證,去年8月在鉻污染事件發生后,他們曾多次前往現場取證調查,但是這個過程很難得到法律上的保障。

              “自然之友”志愿律師 曾祥斌:

              比如證明被告的侵權行為發生,我們就需要去現場查勘,我們也需要到政府部門去看他們有關的監管記錄,但是我們到陸良縣環保局,和陸良縣政府去調查了解情況的時候,他們就拒絕向我們提供任何跟這個污染有關的情況,非常明顯的是違背了最高法院關于律師調查取證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的這樣具體的規定。

              解說:

              作為法律人員,取證的各種困難中,還包括環境監測數據等這些專業數據的獲取難度,而這些資料只有相關政府部門出具才具備法律的有效性。

              曾祥斌:

              按照我們現在的《水污染防治法》和《固體廢棄物污染防治法》我們其實有權利要求當地的環保部門向我們提供企業的相關的監測數據和資料的,那么當我們去向他們索取這些資料的時候他們不給我們,導致我們在提起訴訟的請求的時候就沒有一個判斷的依據。

              解說:

              除了取證所有走上環保訴訟艱難之路的個人和組織,還要面臨高昂的各種訴訟費用,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對環境損害的鑒定評估費用。

              中華環保聯合會環境法律中心督查訴訟部部長 馬勇:

              比如說你提起一個億,兩個億,甚至更多的億損害的賠償,那將來你要對這個損害的賠償要去做鑒定,做評估,這個費用那是非常大的,最少要好幾百萬,這個造成的困難突出的就是很多機構不敢去做這類的(訴訟),或者沒有能力去做,你提起了之后你舉不出證據來,你做不了這個損害評估,將來會承擔這個敗訴的風險,敗訴之后你要承擔這個訴訟費。

              解說:

              起訴難、取證難,勝訴難、執行難,盡管法律賦予了公民可以提起環境訴訟的權利,但是要想實現這個權利現實中幾乎不可能,以廣受關注的2010年紫金礦業潰壩污染事件為例,盡管事故責任認定清楚,盡管行政處罰也已經下達,但是對受害方的賠償卻始終出于難產之中,今年年初受潰壩事件影響的852名村民,向紫金礦業提出索賠1.7億元的要求,但直到今天賠償依舊沒有結果。

              “公民既是環境公共利益的權利主體,也是環境保護最直接的監督者,應該賦予其環境公益訴訟權,鼓勵公民通過訴訟方式參與環保保護。”很多人應該同意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田成有的這個觀點,中國的環境保護顯然應該鼓勵更多的公民參與,而他們的權利也急需法律的保障。

              勞春燕:

              中國為什么環境污染事件會頻頻發生原因就是無法成本實在是太低了,大家都知道現在那些污染企業違個法最多也就是罰個二三十萬而已,對于這些污染企業的獲益而言的話,這些罰款就好比是九牛一毛,根本就算不了什么,那么怎么樣才能夠讓這些污染企業少犯錯呢,這里就要說到不僅僅要讓他們通過行政手段,罰得痛,更要讓他們通過法律手段賠得痛,也就是說要加大司法索賠的力度,怎么樣來完善我們的司法索賠,現在中國其實已經有了77個環保法庭,問題是這些專門的環保法庭大部分都是門庭冷落,甚至無案可理,怎么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呢,我們馬上就來連線中國政法大學環境資源法研究所的副所長楊素娟,楊所長您好。

              (電話連線)

              中國政法大學環境資源法研究所副所長 楊素娟:

              主持人您好。

              勞春燕:

              中國現在都有了77個專門的環保法庭,但是這些環保法庭為什么會門庭冷落,為什么會很少有個人會跑到環保法庭上去打官司?

              楊素娟:

              我個人認為這個是跟環境糾紛的特殊性有關,環境糾紛一方面涉及到私人的利益,比如說身體健康受到損害,或者是財產安全受到損害,在這種情況下就關于私人訴訟主要存在取證難的問題,對于當事人來講可能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身體健康,是跟比如說我患癌是跟環境污染有關,如果我意識到了我再去搜集爭取,我的癌癥是由于污染所致,那么我首先要證明我生活的環境遭受了污染,這個證據對于當事人來講一般的公眾很難自己去獲得,需要行政機關不如說環境監測部門來配合,那么這個調取證據的困難,起訴就難。就是說難以能夠達到立案的程度,這是一種情況。

              還有一種,就是我們說環境糾紛中,更多體現在有些污染行為可能還沒有傷害到或損害到具體的個人的身體健康或財產安全,但是它已經破壞了環境,比如說前一段時間我們看到去年的曲靖的鉻污染的問題,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就是公益糾紛,對于當事人普通的公眾來講如果也一樣地向私人訴訟一樣存在著取證難情況下,提起訴訟的積極性恐怕就不高,訴訟費用也過于昂貴,投入精力過大。

              勞春燕:

              好,非常感謝楊所長您的分析。

              確實對于一個個人來講如果要去打一場環保官司的話,恐怕首先得問問自己有足夠的時間嗎?你耗得起嗎?有足夠的實力嗎?有足夠的錢嗎?因為會有訴訟費用,而且就算是你能夠取到證的話你還要去鑒定,你還要去評估而這些都要統統發生費用,所以對于個人來說自己就算是有打官司的意識你要真正上環保法庭去打一場環保的官司,還是非常難,那么這個事情能不能由公益團體,由非政府組織來做呢?接下來再來連線《世界環境》雜志社的社長賈峰先生。

              (視頻連線)

              賈社長,為什么在環保法庭上我們很少看到有個人去打官司?同時我們也很少看到有公益組織打官司?

              賈峰:

              剛才楊老師說的這兩類訴訟非常的有道理,第一就是說因為民事的環境污染損害造成的案件,作為民事個人去打官司應該說這條還是比較通暢的,只不過訴訟成本比較高,取證比較困難,因此打贏的或者說去參與的人并不是很多,而后者比如說,當一個污染事件,污染的并不是某一個公眾的個人,而是對一條河流,我們美麗的環境,誰能夠代表受害的環境或者代表這種公眾利益打官司,這成了一個新的難題,其實后者我們也稱作公益訴訟。在這個角度現在國家其實已經在做了一些嘗試,比如說在司法解釋方面已經逐漸在擴大這種民事訴訟的資格,使一些民間團體或者一些專業律師可以代表某一個這樣的環境的受害者,去打一場官司。第二為了解決取證難的問題,環保部的規劃院和環境監測總站都相繼成立了污染損害評估的評估中心和技術鑒定中心,這樣的話在今后受害者想提供證據的時候就可以借助政府指定或者認定的這些專業機構,為他打官司提供一個強有力的證據。

              第三還取決于我們律師的介入,因為律師除了做一般的商業的服務以外,其實在國內外來看很多的律師都愿意為受害者打一些公益的官司。

              勞春燕:

              對,賈先生您剛才分析了很多中國環保司法領域現在存在的種種的問題,接下來也帶大家來看一個短片,來了解一下同樣是發展中國家,同樣是金磚五國之一的巴西,他們在環保的司法上有一些什么樣的做法?

              (播放短片)

              解說:

              環保無國界,讓我們看看其他發展中國家的經驗。去年11月10號世界最大的石油公司之一雪弗龍,在巴西外海闖了禍,他們的油井發生原油泄漏事故。

              畫面提示:

              2011年11月19日新聞

              解說:

              目前的漏油量在6萬3000多升到10萬3000多升之間,但巴西官員預計漏油量已經超過了41萬6000升。

              解說:

              8天后巴西里約州環境部門就向公眾迅速公布了初步調查結果。

              畫面提示:

              2011年11月19日新聞

              解說:

              美國雪弗龍石油公司有意隱瞞淡化漏油事故的嚴重性,且為能就完成堵漏和清污工作的時間期限給出預計或承諾。

              解說:

              隨后一場針對雪弗樓漏油事故的重罰攻堅戰在巴西展開。

              畫面提示:

              2011年11月22日新聞

              解說:

              由于美國石油巨頭雪弗龍公司在巴西海域的油井發生原油泄漏事故,巴西環境與可再生資源自然資源協會,21號決定對其處以5000萬雷亞爾約合1億7千462萬元人民幣的罰金。

              解說:

              此時距離漏油事故僅過去了12天,然而這筆近兩億人民幣的罰金并非是處罰的終結,而僅僅是開始。

              畫面提示:

              2011年11月22日新聞

              解說:

              里約州接下來將通過司法程序要求該公司進一步賠償,初步估計總賠償金起碼超過1億雷亞爾約合3億3千925萬元人民幣。

              畫面提示:

              2011年11月24日新聞

              解說:

              巴西國家石油管理局將對該公司除以一億雷亞爾的罰金,因此美國雪弗龍公司面臨的罰款金額總計可能將達到2.6億雷亞爾,約合1.5億美元。

              解說:

              僅僅兩周時間高達1.5億美元的天價罰單便已宣告將進入司法程序,我們注意到此次事件中為什么巴西環境與可再生能自然資源協會,巴西里約州政府和巴西國家石油管理局會同時對雪弗龍開罰單?這正是巴西環保法律的特點,他們的法律規定一旦聯邦警察確認違規事實,各地機構的懲處程序便立即啟動,相關機構可同時反映,平行開展工作,這些程序不僅相互獨立,而且對漏油造成的環境損失索賠累計額沒有上限。此外,巴西法律施行“雙罰制”,及相關法人和自然人都將受到指控。無形中加大了懲罰力度。

              畫面提示:

              2011年12月15日新聞

              解說:

              巴西聯邦公共事務部14號對美國石油巨頭雪弗龍公司及其巴西子公司提起訴訟,要求雪弗公司對里約州海域漏油所造成的環境破壞負全責。暫停在巴西的一切活動,并且要支付兩百億雷亞爾約合750億元人民幣的環境損害賠償。

              解說:

              隨后針對雪弗龍及其鉆井承包商越洋公司的自然人追責也在今年展開。

              畫面提示:

              2012年4月5日新聞

              解說:

              巴西聯邦檢察官以破壞環境罪對雪弗龍公司和越洋公司的17名高管提起了刑事訴訟,這些高管可能面臨最高31年的刑期。

              解說:

              隔海旁觀巴西法律對雪弗龍漏油事件的重罰,值得我們借鑒與學習,眼下的中國在環保上是否也需要一部門巴西式的重典,而1989年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3年未作修改,也的確需要加快步伐。

              勞春燕:

              今天準備節目的時候我看到了一組讓我非常吃驚的數字,去年我國環境污染的損失已經超過了2萬多億,占GDP的比重是超過了6%,甚至已經超過了教育支出。來一看《河南商報》評論員王攀的評論,他說當法律的步伐跟不上的時候,其他解決問題的方式就會跑到前頭,這一方面是我們的環保意識強了,但是另外一方面,這也是環保法律滯后,環保訴訟困難的必然,所以即便是從社會穩定地角度來看,提高環保的法治水平也不能再等下去了。

              完善環保司法再不等夠等下去了,也許等到我們的環保法庭熱起來的時候,才是那些污染企業真正會收斂的時候。

              感謝您收看今天的《新聞1+1》,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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