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布魯塞爾12月21日電(記者 尚緒謙):歐盟委員會21日提議制訂一項指令性法規,強制成員國公共系統使用一定比例的環保型車輛,以刺激環保車輛市場的形成。
根據這項立法建議,所有公共部門每年新購置或租用的重量超過3.5噸的車輛中,四分之一必須是環保型的。公共部門使用的重型車輛主要是公共汽車和垃圾收集車等重型車。歐盟公共部門采購的公共汽車占市場總量的三分之一,其他重型汽車占6%。下一階段,歐盟將考慮擴展強制使用的車輛類型。
負責交通事務的歐盟委員會副主席雅克·巴羅說,隨著城鎮空氣污染的加劇和燃油價格的飆升,歐盟應當制定措施幫助汽車工業培育環保型車輛市場。通過強制公共部門使用一定比例的環保汽車,歐盟將為環保汽車提供市場空間。
在歐盟25國,道路交通消耗的能源約占社會能源總消耗的四分之一,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同樣為四分之一。在高油價的背景下,節約能源和保護環境的緊迫性日益顯現。但清潔燃料汽車因為生產成本比傳統汽車要高,因此遲遲得不到普及。重量超過3.5噸的新型燃料汽車比同類型的傳統汽車生產成本高出5%到15%,但如果得以普及,價格還有回落的余地。
歐盟委員會提議制訂這一指令性法規,目的是鼓勵發展生物燃料汽車,以及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氫和電等為能源的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