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武漢1月24日電 見習記者劉志月 通訊員唐業繼 湖北全省中級法院院長會今日召開。記者從會上獲悉,今年湖北將在全面建立環境保護合議庭的基礎上,探索建立環境保護案件集中統一管轄制度,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1月22日,湖北省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了《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成為湖北人大立法史上首部提交大會審議表決通過的地方性法規。
在湖北省“兩會”代表委員審議條例草案期間,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李靜聽到了很多關于水資源及其他自然資源加大環境保護力度的呼聲。
2013年,湖北法院按照“專門化法庭、類型化解決”的思路,推廣設立了環境保護專門合議庭,并集中宣判了一批破壞環境資源的犯罪。
李靜要求,湖北各級法院今年要堅持服務大局,著力保障經濟發展,服務創新驅動和綠色發展戰略實施,依法審理環境保護、資源開發等案件,加大對破壞環境資源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在全面建立環境保護合議庭的基礎上,探索建立環境保護案件集中統一管轄制度,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完)
(原標題:湖北環保案件將集中統一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