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2月28日電 (記者 鄭巧)中華環保聯合會法律中心副主任兼督查訴訟部部長馬勇28日在北京表示,新《民事訴訟法》2013年1月正式實施后,中華環保聯合會依據該法在去年共開展了8起環境公益訴訟,法院均以原告主體不適格為由未予立案。
當日,環保部下屬機構中華環保聯合會召開2013年環境維權情況通報會,馬勇在會上介紹相關情況。他還指出,尤其令人感到意外和不解的是,原本對環境公益訴訟持開放態度的部分環保法庭在新《民事訴訟法》出臺后也開始拒絕受理公益訴訟。
馬勇表示,新《民事訴訟法》雖然對環境公益訴訟進行了明確規定,但是中華環保聯合會在開展環境公益訴訟的實踐中,卻遭遇“有法可依”卻“有法難依”的尷尬。從某個層面來講,訴訟不順暢,對企業的污染問題是變相縱容,不利于公眾參與環保。
馬勇進一步指出,由于我國沒有關于行政公益訴訟的法律規定,致使許多環境行政違法現象得不到有效地社會監督和法律約束。
馬勇表示,公民的環境保護、維權意識已經喚醒,希望能形成一種自下而上的合力,推動環保。
中華環保聯合會副秘書長呂克勤在通報會上指出,有些工業園區已成為藏污納垢的地方,有些污染企業正在向西部轉移,防止污染向西部擴展,是當前的工作重點。
據悉,2013年,中華環保聯合通過公益訴訟、環境監督、法律援助等形式介入處理58起環境案件,其中26起案件的環境問題得到有效解決或處理,維護了受污染侵害公眾的環境權益。(完)
?。ㄔ瓨祟}:環保組織:去年提起8起環境公益訴訟無一被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