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曉娣)
本報訊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對社區居民任女士等3人訴道里區環保局行政行為不合法一案做出了終審判決。判決確認,道里區環保局向第三人哈爾濱神魚生態酒店出具“臨時排放污染物許可證”的行政行為依據合法、適用法律法規正確,駁回了上訴。至此,這起因環境污染糾紛引發的訴訟案件以環保部門勝訴告終。
神魚生態酒店開業時,雖然已經安裝了排油煙設施,并按要求使排放口超出本樓樓頂,但這家酒店的油煙污染問題仍然存在。道里區環保局接到任女士的投訴后,深入現場執法發現,酒店只有高空排放設施,沒有安裝油煙凈化器,違反了《哈爾濱市城市居民居住環境保護條例》。有關執法人員先后對其下達了《限期整改通知書》、《行政處罰告知書》和《行政處罰決定書》。
神魚生態酒店于2006年1月9日安裝了油煙凈化器。此后,區環保局對神魚生態酒店下達了《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其在驗收時必須取得環境監測部門的監測報告。2006年5月25日,哈爾濱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經監測認為,這家酒店油煙排放達到國家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根據此結論,這家酒店通過了道里區環保局的驗收。
在此期間,任女士多方上訪,向市環保局提出行政復議。2006年7月13日,哈爾濱市環保局做出了復議決定,維持了道里區環保局對神魚生態酒店的環境污染治理項目的驗收。由于任女士等3人對最終的處理結果仍然不滿意,起訴至法院。此案經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認定道里區環保局行政行為合法,依據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