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四龍
由于基層環保部門受地方保護主義的掣肘,地方保護主義成了當前環保工作的最大阻力。其實,地方保護主義的實質是保護地方領導干部的即得利益,包括政治利益和經濟利益。因此,千萬不可低估地方保護主義的頑固性。
另外,嚴重的部門扯皮現象對環保執行力的制約也相當嚴重。在一些地方,部門利益往往取代了環境法律,本來許多部門都有環境法律、法規賦予保護環境的職責,但卻干著與保護環境相違背的事情。所有這些,都使環保執行力嚴重弱化,在一些地方,該關停的照干不誤,關停了的又常常死灰復燃;該治理的一起沒治理,治了的超標排污如故;不該上的上了、不該建的建了等違法現象屢禁不止。
筆者認為,要強化環保執行力必須有強硬的環保措施。
強化環保執行力,必須加強環境執法隊伍自身建設。一方面要盡快理順機構和落實經費問題,并在提高隊伍整體素質上下工夫,嚴懲環保內部的害群之馬;同時要盡快解決環境執法隊伍經費短缺、設備簡陋等問題,千方百計提高執法水平和能力。環境執法者一定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要主動為污染受害者無償提供法律援助。提倡和鼓勵其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問題,要抓一兩件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和公開審理的環境案件,有力震懾與遏制環境違法行為,提高企業法制意識,加快環保工作的法制化進程。應認真落實《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狠抓各地違反環境法律、法規的反面典型,尤其要嚴處那些戴著官帽、受過表彰的企業法人代表。要嚴格問責制和追究制。
強化環保執行力,必須加快產業結構調整步伐,積極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把淘汰落后生產能力作為調整和優化產業結構的重要途徑。要轉變經濟增長方式,逐步降低能源原材料產業的比重,為實現可持續發展奠定產業基礎。優化產業布局,對環境容量有限、經濟相對發達的區域,嚴格限制和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產業和項目,要把排污總量控制在環境容量許可范圍之內。必須采取有力措施,充分挖掘潛力,努力實現節能降耗和污染減排的約束性指標。
強化環保執行力,必須批判和摒棄狹隘的政績觀,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努力實現經濟發展的速度與結構、質量、效益相統一,與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應把生態環境保護擺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更加重要的戰略位置,盡快施行“綠色gdp”核算體系,把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成績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內容,作為干部選拔任用和獎懲的硬指標,嚴格實行“一票否決制”。把環保目標和任務分解到每個省市縣、每個企業、每個年度,堅持定時向社會發布各自的完成情況,接受社會監督。把經濟社會發展切實轉入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軌道。
強化環保執行力,必須打破地方保護主義,建立嚴格的環保責任問責制度,對那些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甚至濫用職權,使生態環境持續惡化、環境質量明顯下降、污染事故頻發的地方,要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各級環保部門確定的重點污染企業同時屬于地方確定的重點保護對象的,當地環保部門應上報,由上下級環保部門雙重監管,對地方保護主義嚴重的地區,實行三級監管。
強化環保執行力,必須克服部門扯皮現象。環境執法要取得經濟、水利、林業、公安、監察、電力部門的主動配合。只有多管齊下、形成合力,環保執行力才能充分顯現出來,才能實現預期效果。
(本文作者系山西省環保局副局長)